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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会汇报
立会汇报 - 完善选举制度为香港带来希望

完善选举制度对香港有重大意义,只有在社会稳定的基础上,香港才能有效解决深层次矛盾,并积极融入国家发展大局。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高票通过的《关於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与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全票通过修订的《基本法》附件一及附件二,是从国家层面完善香港选举制度。这其中有两个重要意义:(1)落实“爱国者治港”的核心要义;和(2)香港未来的政治改革由中央主导。

 

完善香港选举制度合理合法必要

一直以来,香港都陷入严重内耗、乱象丛生,没有足够的精力和时间去处理多年困扰香港的深层次矛盾及问题。冰封叁尺,非一日之寒。从2013年的“政改”社会动荡、2014年的佔中运动、2016年的旺角暴乱、香港民族党的成立和运作,犹抱琵琶半遮脸的本土主义运动,到2019年因《逃犯条例》风波而引致的港版“顏色革命”和黑暴,以至去年的“35+”初选,揽炒派结合外部势力利用香港选举制度的漏洞去争夺香港的管治权。由於事关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以及香港长期的繁荣稳定,中央看到香港选举制度已经到了一个必须改变的地步。

 

根据《国家宪法》第31条,“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因此,香港的政治体制,包括选举制度,是中央事权。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基本法》附件一及附件二的修订并非根据《基本法》第45条、第68条衍生的政改方案,可以讨价还价,亦非部分人士所谓的民主倒退,而是针对香港近年的种种乱象,包括香港特区管治权之争所作出的针对性回应。贯彻落实“爱国者治港”,中央对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全面管治权才能得到有效落实,宪法和基本法确立的宪制秩序才能得到有效维护。在此基础上,我相信“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才能有更大发挥空间,“一国两制”才能行稳致远。

 

根据香港实际情况 扩阔政治均衡参与

完善选举制度的核心是对选举委员会重新构建和增加赋权。不仅界别总数由四个增至五个,每个界别的具体划分及產生方式亦有变化。改变的原则是根据香港实际状况,促进均衡参与。举例来说,区议会议员不再是选委会委员。根据《基本法》第97条,“香港特别行政区可设立非政权性的区域组织,接受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就有关地区管理和其他事务的諮询。”区议会是地区性事务諮询的区域组织,并无公权力。现在的区议会泛政治化、不务正业,不再能够代表地区,因此中央以长期扎根及服务地区的港九、新界分区委员会及地区扑灭罪行委员会、地区防火委员会代表取代区议会代表,纳入地区声音是正确举措。在均衡参与方面,选委会第叁界别纳入基层社团60席位,中小企业界亦首次纳入第一界别,拥有15个席位。

 

行政长官选举方面,提高候选人须获取提名的门槛至188名委员,并且在五个界别中每个界别参与提名的委员须不少於15名,令其具更广泛的代表性。而立法会选举採取“432方案”,90位议员40位由选委会选出,以香港整体利益出发,不牵涉地区选民和功能组别,会大大减少因顾念个人知名度,板块、业界或选民利益而主导政治立场的局面,或忘却参选為全港市民和整体社会服务的初心。為扩阔功能界别代表性,增设商界(第叁)议席,以体现在港中资机构对香港的贡献,并有效反映其看法,有利於香港经济政策更宏观全面;在“一国两制”下,全国性组织对香港政治生态举足轻重,设界别议席十分合适。此外,地区直选席位由35席降至20席并不代表民主倒退,因今次不是源於《基本法》第68条的政改,而是為扩阔均衡参与,符合香港选举制度设计初衷。

 

另一个关注焦点為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确认候选人的资格。以往由公务员不能够处理涉及国家安全的问题,亦不适合做一些有政治考量的工作,如今问题终可解决。

 

完善选举制度对香港有重大意义,有利於香港长治久安。只有在社会稳定的基础上,香港才能真正聚焦经济、民生,着手有效解决深层次矛盾,尤其是长期累积的房屋和贫富差距问题;并积极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包括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以促进本港经济的多元化和青年的向上流动。毫无疑问,完善选举制度為香港带来希望,香港万万不能再沉沦在政治漩涡裡,蹉跎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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