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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长专栏
会长专栏 - 强积金增供款助提升退休保障

蔡冠深博士 (第50届会长) 2017年5月

 

若全港僱主增加1%供款,每年已有53亿元,显着高於需要“对冲”的权益,相信能更有效提升强积金退休保障功能。

 

强积金“对冲”争议近期备受关注,劳资及政府叁方一直就彼此分歧保持紧密沟通。早前本会与四家主要商会经多次讨论,初步达成五大商会共识方案,重点提出向僱员强积金户口直接增加供款,差不多全港“打工仔”皆可受惠,操作上也较坊间和政府的方案简单易明,更重要是在现行僱佣条例作出最少变动的原则下,增加僱员退休保障权益。

 

僱主方案保障层面更广

五大商会建议由僱主及政府分别向僱员强积金户口额外供款1%,让僱员每月的强积金户口总供款比例由现时10%增至12%。参考积金局数字,近年因“对冲”被提取的强积金权益每年约為30多亿元;我们粗略计算,若全港僱主增加1%供款,每年已有53亿元,显着高於需要“对冲”的权益,相信能更有效提升强积金退休保障功能。

 

有意见认為,既然僱主愿意增加供款,何不将款项连同政府注资或供款拨入“基金池”,以支付遣散费和长期服务金(下简称“两金”)。我们认為,“基金池”只让合资格申领“两金”的僱员受惠,涉及人数每年仅有4万多人,佔全港就业人口不足2%。相反,五大商会方案是直接供款予每名僱员强积金户口,受惠人数涵盖全港接近300万名僱员。

 

此外,我们亦忧虑“基金池”有管理不善及被滥用的风险,长远可能出现入不敷支,影响基金持续运作。至於僱主及政府额外供款的建议,某程度上可紓缓社会对推行全民退休保障的压力,亦為鼓励就业提供更多诱因,减轻本港长远劳动力不足的问题。

 

釐清强积金与“两金”关係及功能

社会上有不少声音希望保留“两金”的安排与计算方式不变。虽然“两金”与强积金的退休保障功能重叠,惟“两金”制度沿用已久,僱佣双方亦已习惯了相关安排,我们认為也可继续维持,但必须全盘检视和釐清彼此关係,免却日后再有争拗。

 

五大商会建议僱员在退休或被遣散时,先计算其可领取“两金”和强积金僱主供款部份的总金额,以较高者作為僱员最终应享权益;所有获取款项必须全数保留在僱员强积金户口内,待退休时才可提取,避免在现行机制下僱员变相可提前拿走僱主的强积金供款,削弱强积金退休保障功能。考虑到僱员被遣散后可能有短期财政需要,建议可让僱员在强积金户口内申领两个月薪金作為过渡应急之用,上限為3万元。

 

我们亦期望当局能优化现行强积金机制,积极研究改善强积金的营运操作,包括进一步降低管理及行政费用、提升基金表现和增加投资回报等。长远而言,当局应探讨為僱员设立单一强积金户口,由单一机构综合营运,确保整个强积金制度持续运作、提升管理效率。

 

考虑僱主及社会承担能力

对於政府提出逐步取消“对冲”的方案,工商界基本上是持反对意见,认為方案只是将取消“对冲”的实施时间延后,即使政府提供补贴,但金额每两年递减,10年后僱主仍要為僱员双重退休保障开支作全数承担。

 

此外,政府方案的计算方法亦过於繁复,企业在估算潜在和实际开支负担将面对一定困难,更要额外增拨资源和人手处理相关事宜,对中小微企构成相当行政及财政负担。部分企业可能会在实施日期前解僱年资较长僱员并转聘散工,对整体就业市场和社会稳定将產生深远影响。与此同时,劳工开支和潜在不确定因素增加,也将削弱年轻人创业意欲和窒碍初创企业发展空间,增添整体社会的长远发展成本。

 

总括而言,中总认同特区政府积极优化强积金制度安排,进一步完善僱员退休生活保障,促进劳资关係更和谐发展。然而,当局在照顾劳工权益的同时,亦必须顾及工商界的承受能力,通盘考虑政策改变对营商环境、人力资源结构等因素带来的影响,為优化退休保障制度和促进工商经济发展取得适当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