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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长专栏
会长专栏 - 促进退保制度可持续发展

杨釗博士 (第48,49届会长) 2016年6月

 

退休保障制度对社会整体发展影响深远, 当局必须审视社会的承受能力,在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和促进经济 持续发展之间取得平衡。

 

扶贫委员会正就退休保障方案进行公眾諮询。面对本港人口急速老化带来的挑战,我们认同有需要优化香港的退保制度,惟必须考虑社会承受能力和财政开支负担,并将有限资源更妥善用於真正有需要的长者身上。

 

此外,强积金作為整个退休保障体系其中一根重要支柱,其功能备受关注,特别是取消对冲将為僱主带来庞大负担、更牵涉其他劳工福利政策等复杂问题,有必要进行全面客观分析和研究,不应贸然推行。

 

兼顾社会负担能力与制度可持续性

退保议题涉及社会整体利益,对工商营运以至营商环境带来深远影响,我们对此相当关注。早前,中总已就退保諮询向特区政府呈交意见书,并联同本港四家主要商会合办论坛,邀请林郑月娥司长及张建宗局长聆听工商界对相关议题的想法。

 

中总认為,在考虑退保方案时,不能忽略对未来财政开支构成的沉重负担。諮询文件提到,若採用每月发放划一金额、毋须经济审查的“不论贫富”方案,未来50年新增总开支将高达23,950亿元,较“有经济需要”方案的2,555亿元高出近10倍。此外,估计“不论贫富”方案涉及的利得税和薪俸税税率平均增幅达4.2及8.3个百分点,相反“有经济需要”方案的相关税率增幅则少於1个百分点。可见“不论贫富”方案将大幅加重公共开支压力,甚至加剧结构性赤字问题,最终令退保制度无法有效并持之以恆发展。

 

相比之下,“有经济需要”方案衍生的财政压力明显较小,引入资產审查更可让公共资源用得其所,帮助真正有需要的长者,令整个退保制度发挥应有功能。不过,现时方案提出供参考的资產上限似乎过於严谨,当局可考虑适度放宽,以确保制度在照顾基层权益和持续发展中取得适当平衡。

 

全面检讨强积金制度

在强积金对冲问题上,我们认為取消对冲不单為工商各业特别是中小企劳工成本带来沉重负担,更牵涉整个强积金制度和劳工福利政策的安排。事实上,在实施强积金制度之前,僱主一直透过支付遣散费或长期服务金,為僱员离职或退休提供适当的短期补偿与退休保障。及至强积金成立,当局同意设立对冲机制,以免僱主要承担僱员强积金供款的同时,再重复支付遣散费和长期服务金。如今若贸然取消对冲,变相令僱主承担双重开支,对僱主并不公平,更令企业经营百上加斤。

 

现时坊间有不少说法,指对冲机制“冲走”及“剥削”僱员供款,我们认為必须强调,对冲机制只是让僱员透过遣散费或长期服务金形式,提前领取僱主已支付的强积金供款部份,绝无“冲走”或“剥削”僱员应得款项。我们希望各界能釐清“强积金”、“遣散费”和“长期服务金”的功能与关係,长远应探讨全面整合和简化相关安排,并积极研究改善现行强积金计划的营运,包括推动降低基金管理及行政费用、提升基金表现和增加投资回报等,让整个制度更有效发挥退保支柱的功能。

 

总括而言,我们认同社会应照顾弱势社群和真正有需要人士,但同时每个人也应為自己的退休生活作长远计划。退休保障制度对社会整体发展影响深远,当局必须审视社会的承受能力,在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和促进经济持续发展之间取得平衡。我相信,通过社会各界理性沟通和讨论,定能找出一个多赢的可行方案,让整个制度得以持续和稳定发展,更為香港维持稳健的公共财政和长远竞争优势打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