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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延长至8年
2020年03月25日
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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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0年1月1日起,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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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行业企业,包括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指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两类)四大类,具体判断标準按照现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执行。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须佔收入总额(剔除不徵税收入和投资收益)的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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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按规定适用延长亏损结转年限政策的,应当在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匯算清缴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提交《适用延长亏损结转年限政策声明》。
网 址: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於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8号)
https://bit.ly/2Uf6nmE
《国家税务总局关於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徵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4号)
https://bit.ly/33F6El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