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10条措施全力支持外贸企业复工复产
海关总署2020年2月16日发佈。主要内容包括: | ||
a) | 加快验放进口生產设备和原材料。对企业生產急需进口的机器设备、原材料做到快速验放,如需实施查验的,提高机检比例,减少开箱检查,满足企业顺势监管需求。收货人可以委托监管作业场所经营人、运输工具负责人等到场,或通过电子邮件、电子平台等方式告知海关不到场实施查验; | |
b) | 支持企业扩大出口。优化出口前监管,提供便捷出证服务,有针对性地做好出口货物检疫证书、处理证书、原產地证等出具工作。加快出口备案企业审批流程; | |
c) | 简化加工贸易延期办理手续。加工贸易企业(含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因延迟復工造成加工贸易手(账)册超期核销的,深加工结转、内销徵税等各类申报业务超过规定时限的,主管海关凭企业说明办理延期手续,企业事后补交有关材料等。 | |
网址: www.customs.gov.cn/customs/xwfb34/302425/2862795/index.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