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强积金「对冲」安排
2024年11月22日
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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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将於明年5月1日(即转制日)实施取消强积金「对冲」安排。劳工处重申,僱主在5月1日前解僱现职僱员再聘请新僱员,非但不能节省遣散费及长期服务金支出,反之可能要承担额外开支。 因取消「对冲」安排不具追溯力,在取消「对冲」实施后,僱主仍可使用强积金强制性供款累算权益,来「对冲」僱员转制前衍生的遣散费及长期服务金;相反,转制后新招聘的僱员的遣散费及长期服务金则不能再被「对冲」。 此外,遣散费及长期服务金转制前部分,会以转制日前最后一个月的工资计算,因此无论现职僱员在转制日后继续受僱多久及工资有否增加,其遣散费/长期服务金转制前部分,都会与在转制日前离职的款额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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