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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劳工处「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参与机构指引
 
简     介
2024年度劳工处「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已於2月15日推出,并於今年全年接受申请。企业可由即日起提交职位空缺,有效期至12月31日,聘请香港青年到大湾区内地城市工作。
自本年度起,计划除全年接受企业提交职位空缺及合资格青年申请职位外,亦引入灵活措施,容许企业按业务需要申请延长将青年派驻回港或到大湾区以外内地城市工作,以及聘用曾任职实习职位的合资格青年。
主要内容
- 本届计划招聘期由2024年2月15日开展至2024年12月31日;
- 参加计划的青年须持有香港或香港以外的大学/大专院校在2022至2024年颁发的学士或以上学位并為可合法在香港受僱工作的香港居民;
- 参与计划的青年须按照香港法例以僱员的身份受僱,并获得不低於18,000港元的月薪,企业可就每名受聘青年向劳工处申领每月10,000港元的津贴,為期最长18个月;
- 劳工处会按需要要求机构提交证明文件包括办公室租约、水电费账单、财务报告、银行月结单、利得税报税表、员工薪金纪录、周年申报表等,以确定受聘青年的工作地点、核实机构在香港及大湾区内地城市均有活跃业务及证明两地公司的相联关係等。
详情/报名
- 计划网站:www.jobs.gov.hk/gbayes
- 先在劳工处互动就业服务网站登记:
www.jobs.gov.hk/0/tc/employer/Registration/RegForm/
- 并於网上填妥计划专属的「职位招聘表」:
https://www.jobs.gov.hk/0/tc/employer/login/gba/
查     询
劳工处大湾区青年就业科
电话:2969 0460 / 2969 0446
电邮:GBA-employment@labour.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