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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职业安全及职业健康法例(杂项修订)条例》已刊宪生效

简介

《2023年职业安全及职业健康法例(杂项修订)条例》已於2023年4月28日刊宪生效。《条例》修订《工厂及工业经营条例》及《职业安全及健康条例》,以及其附属法例,以整体提高职业安全及健康(职安健)罪行的罚则,从而加强职安健法例的阻吓力,让僱员得到更佳的职安健保障。主要修订如下:

(一)

针对极严重的违法行為,劳工处可循「可公诉罪行」形式引用「僱主、东主及处所佔用人一般责任条文」(僱主一般责任条文)提出检控,其最高罚款额及最高监禁年期分别為1,000万元及两年;

(二)

以简易程序提出检控的僱主一般责任条文及僱员一般责任条文的最高罚款额,分别增加至300万元及15万元;

(叁)

按罪行的严重性,调整其他简易程序罪行的最高罚款额;及

(四)

将循简易程序审讯的罪行的检控时限由六个月延长至九个月。

欢迎各企业到以下网站下载指引,了解详情。
详情 https://bit.ly/3MaD6Da

网址

修订条例 https://bit.ly/3Bw2nmv
查询 劳工处 电话:2852 4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