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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工处建议修订《竹棚架工作安全守则》

劳工处建议修订《竹棚架工作安全守则》

 

简介

《竹棚架工作安全守则》是由劳工处处长根据香港法例第59章《工厂及工业经营条例》第7A条规定所发出,為遵守条例中第6A及6B条及《建筑地盘据(安全)规例》就搭建竹棚架的安全要求提供实务指引。劳工处现对工作守则进行检讨后的修订建议,包括:增加悬空式竹棚架的解释和技术要求;订明就搭建悬空式竹棚架曾训练工人的要求及其工作范围;详细阐述 “竹棚架设计” 一词;增强 “进出口”、“支撑”和“连墙器”的要求;制定合资格的人的责任。以上修订建议现正向公眾諮询,如有任何修订意见,欢迎於5月5日前经邮递、传真或电邮向劳工处提出意见。

详情

https://bit.ly/3MRJjGc

查询

地址:劳工处职业安全 – 系统及支援(技术支援组 / 结构工程)
(香港太古城太古湾道14号12字楼1202室)

 

 

传真:2850 8954   电邮:dso-se@labour.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