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出口信用保险局就中美贸易磨擦对出口商的提示
2018年06月25日
简介 | : | 出口商与海外买家进行贸易时应採取适当的保护措施。若双方已签订合同,应与买家确定其货品是否受到影响,并釐清交货安排所涉及的国贸条规,以及买卖双方应负的责任,从而确保供货一旦列入徵税名单后缴付入口关税的责任。如未与买家签约,建议在合同上加上保障条款,清楚列明双方的责任。本港出口商可透过信保局购买出口信用保险。遇到海外买家拖欠款项,若信保局的保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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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 | : | 信保局业务发展部高级经理关月仪女士电话:2732 90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