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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书
对“法定最低工资水平检讨”的意见

此意见书已於2018年5月18日提交予最低工资委员会。

 

对“法定最低工资水平检讨”的意见

 

月前端接最低工资委员会来函,邀请本会就新一轮法定最低工资水平的检讨提供意见。本会一直关注最低工资水平变动对企业营运、劳工市场以至本港整体经济及营商环境等各方面带来的潜在影响,早前亦收集了会员对相关课题的看法及观点,意见重点综合整理如下:

 

没迫切需要调整最低工资水平

本会认為,法定最低工资自2011年5月实施以来,已由初期时薪28元增加至目前的34.5元,累计升幅达23.2%,跑赢同期通胀。按政府数据显示,僱员赚取最低工资佔全港劳动人口的比例,更从最初实施时超过6%,大幅减少至现时不足1%。此外,根据政府统计处编纂的《2017年收入及工时按年统计调查报告》,去年5至6月本港各行业的时薪中位数均已超过40元,即使低薪行业如物业管理、保安及清洁服务的时薪中位数亦有41.8元,而饮食业及零售业的时薪中位数更分别达47.0元及49.3元。

 

从上述各项资料数据反映,现行法定最低工资水平已保障了大部份基层僱员权益,不少僱员的收入持续获得改善,时薪更远超法例所规定的最低水平。本会认為现阶段并没有大幅调整法定最低工资水平的急切需要,即使最低工资只作微调甚至冻结於现有水平,相信亦不会对基层僱员权益造成重大影响,反而工商企业所面对的劳工成本开支负担却可得到适当紓缓。

 

劳工成本大增窒碍企业发展

事实上,每次上调法定最低工资水平,僱主面对劳工成本上涨和人手短缺的压力亦愈趋增加,部份成本无可避免转嫁至消费者,对企业营运和社会民生稳定发展带来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根据最低工资委员会提供的参考资料,倘最低工资增加至每小时37元,估计本地各行业需额外承担合共4.8亿元的薪酬开支;若进一步增加至39元,额外薪酬开支更接近15亿元。相关估算并未计及调整最低工资水平所带来的“涟漪效应”,即僱主因应基层僱员的薪酬增幅,需同步上调其他职级的薪酬待遇,以挽留人手。

 

参考政府统计处数字,2016年僱员薪酬佔低薪行业的总经营开支约為四成,部分劳工密集型的行业如安老院舍、清洁服务及保安等,其薪酬成本更佔总经营开支61.2%至80.3%不等。可以预计,进一步上调最低工资尤其对从事低薪行业的企业将构成沉重压力。

 

除要承担额外财政开支外,部分行业亦要面对流失人手的问题。以饮食业為例,实施最低工资后,基层僱员的薪酬水平与其他低薪行业的差距收窄,一些如侍应、洗碗及碗盘清理等工种,纷纷出现员工转行至其他劳动性较低的职业(如大厦保安),导致人手长期短缺。政府统计处数据显示,饮食业的职位空缺平均数目,已由2011年7,383个急升至2015年12,918个。若然再大幅上调最低工资水平,恐怕只会加剧工种错配、人手短缺的问题,进一步造成劳动市场供求失衡,收窄部分低薪企业的生存空间。

 

本会期望当局能正视部份行业出现严重人手短缺的问题,并因应本港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研究推出灵活而具针对性的输入劳工机制,同时加强本地劳动人口的技能增值,全面提升整体人力资源配套和竞争力。

 

忧最低工资与通胀“无止境追逐”

面对劳工开支持续上涨,企业难免需要调高商品或服务价格,以抵销僱员薪酬递增带来的影响。此前几次调整最低工资,市场均会出现一轮加价潮,加重市民的生活负担。随着通胀加剧,当局或需进一步调整最低工资水平,结果形成最低工资与通胀互相追逐的恶性循环。

 

对於部分劳工界代表提议增加最低工资检讨频率至“一年一检”,本会认為此举只会进一步加剧最低工资与通胀“无止境追逐”的问题,不利社会整体经济和民生稳定发展。再者,检讨最低工资水平涉及劳资双方讨论、公眾諮询、法例修改审议等多个程序,由开始讨论到最终落实往往需时一年左右。本会认為,现时“两年一检”的安排,企业实际上仍在适应上次最低工资调整之际,便要着手处理新一轮的检讨工作,根本难以全面评估每次最低工资调整对其业务安排、人手调配等方面的影响。不少本会成员均认為应至少维持现行“两年一检”的安排,甚至有意见认為要进一步减少检讨频率。

 

长远而言,本会期望当局在检讨最低工资水平时,能充分考虑本港就业情况、工资增长幅度、通胀数据、以至当前营商环境及环球经济走势等各项微观及宏观因素,从而建立一个更全面、审慎和客观的评估机制。

 

企业经营前景仍充满挑战

近年,本港社会对提升劳工福利与保障的诉求有增无减,预期企业的劳工开支承担将会进一步上升,加上环球经贸发展仍存在多个不明朗因素,也為企业经营增添不少挑战。本会认為,自去年5月落实上调最低工资至今,受惠环球经济逐步回稳,本港经济亦呈现稳步增长,抵销了最低工资调整带来的部分压力;惟今年以来,面对息率趋升、中美贸易摩擦升温、以至国际地缘政治风险增加等不确定因素,作為外向型经济体的香港将难以独善其身。此外,随着本港经济进一步迈向创新及以专业服务為主导的方向发展,不少企业也要积极调整业务策略,以适应新形势发展带来的各种挑战。

 

事实上,法定最低工资和侍產假等政策相继落实,已增加企业的劳工成本开支;企业日后亦要面对取消强积金“对冲”安排、划一劳工假期和公眾假期、以至标準工时等劳工政策转变,所需承担的开支将会越来越高。若最低工资水平不断上调,难免加重企业的成本压力,令企业难以调拨资源应付将来的严峻挑战。倘若外围环境出现逆转,未能及时调整经营部署的企业更可能被迫缩减业务规模甚至结业,无可避免衝击本港就业市场及营商环境的稳定发展。

 

对於营运规模较小、资源相对紧絀的中小企而言,上述情况对他们构成的影响将会更為明显。中小企佔全港企业总数超过98%,為本地私营市场提供接近一半的就业机会。近年,企业营商成本持续攀升,不少利润微薄的中小企已承受相当压力,若再要面对最低工资不断上调的压力,只会令中小企百上加斤,进一步削弱其竞争力和营运能力。

 

总结

总括而言,本会认為法定最低工资制度既要确保基层僱员获得最基本的生活保障,也要顾及企业的承受能力,以免损害整体经济发展。本会相信,香港一直奉行自由经济,市场能够因应薪酬及人手供求变化,作出相应调整,过多的政策规管反而限制了市场自主调节的灵活性。劳资双方在釐定工资方面如能拥有更大自行协商空间,不仅有助维持劳资关係和谐,亦可让双方因应实际情况而弹性调整工资水平,在保障双方权益的同时,亦能配合个别企业的业务需要,对提升本港营商效率、促进经济与社会民生持续发展均会带来莫大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