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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书
对强积金累算权益与遣散费和长期服务金对冲安排的意见

财经事务委员会及人力事务委员会

敬启者:

对强积金累算权益与遣散费和长期服务金对冲安排的意见
 

近期,社会各界就检讨现行强制性公积金户口内僱主累积供款权益用作对冲僱员遣散费和长期服务金的安排有着相当讨论,包括提出降低对冲比例甚至全面取消对冲机制的建议。本会认為,有关改变将进一步推升企业的员工开支和营运成本,对劳资关係、营商环境以至本港长远经济发展均会带来负面影响。因此,本会反对取消强积金对冲安排或降低对冲比例。兹将本会的意见重点槪述如下。

破坏劳资与政府叁方互信

回顾十多年前讨论及草拟强积金条例过程中,当时本港工商界普遍忧虑强积金涉及庞大供款,认為僱主已向僱员提供遣散费和长期服务金等保障安排,根本无需额外再為强积金进行供款,此举亦会為工商各业特别是中小企僱主在员工开支方面带沉重负担。经过多番争议及协商后,工商界在当局同意於法例中容许强积金僱主供款部份与遣散费和长期服务金进行对冲的共识下,接纳了强积金计划的推行。

本会认為,若政府贸然取消已行之多年的强积金对冲机制,是违背了当年的“承诺”,破坏劳资及政府叁方的协商成果与共识,对巩固彼此之间的互信、以至在今后推动其他劳资议题上均会產生不利影响。

加剧中小企营运负担

强积金计划自2000年实施至今超过14年,僱主的累积供款金额不菲,取消对冲机制令他们无法把累积的供款用作支付僱员长期服务金和遣散费,企业因而要作出额外拨备,变相令僱主需要同时承担强积金供款及长期服务金或遣散费的双重开支,在计算员工开支方面大失预算,导致企业面对极大的财政压力。

对於本港大部份中小企业而言,由於他们的流动资金相对较少,且欠缺灵活性,要他们為僱员长期服务金和遣散费等开支进行额外拨备确实面对一定压力。倘若不幸遇上经营环境逆转、业务前景欠佳而需要精简人手,却又不能运用对冲机制,将令他们欠缺足够资金周转以补偿员工损失,这对劳资双方均没有好处。事实上,强积金对冲机制已成為不少中小企向僱员支付长期服务金或遣散费的“储备基金”,可有效避免企业因财政欠佳甚或倒闭而无力支付员工的补偿。本会认為,强积金对冲机制在保障僱员福利方面发挥了一定程度的“保护伞”作用,故不应轻言取消。

不利劳资关係和谐发展

近年,社会各界对提升僱员权益保障愈益重视,除已实施的最低工资外,劳工团体亦积极提出包括标準工时立法、落实男士侍產假、检讨连续性合约规定、划一劳工假期与公眾假期等诉求。本会认同,提供适当的僱员福利与权益保障,可有助提升员工积极性和工作效率,对业务营运亦会產生正面影响,惟必须平衡企业的承受能力,这样才能达致劳资双方互利共赢,巩固劳资和谐及社会长远稳定发展。

自法定最低工资实施以来,企业的薪酬开支已显着增加,取消对冲机制将进一步加重僱主的财务压力,部份企业或会透过缩减合约年期、改聘兼职僱员、以至减省职位和裁减人手等方法应对,这不但会影响企业的发展前景和市民的就业机会,对本港向来甚具效率和弹性调节的劳动市场亦会產生不利影响。另一方面,取消对冲机制或引致部份僱员借机会蓄意令僱主解僱他们,从而在新安排下获取更多利益。种种情况均无助促进劳资和谐与互信。

影响经济与社会稳定发展

取消对冲机制除涉及僱主成本和僱员利益外,本会亦忧虑此举会对香港整体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深远影响。近年,本港内外经济环境充满挑战,经营成本不断上涨,涉及劳工条例和监管要求更愈益增加,不少企业无论在财政和行政资源分配、营运策略等方面均遇上严峻考验。例如法定最低工资实施以来,企业无可避免将部份成本开支转嫁至购买產品或服务的消费者身上。若对冲机制被取消,僱主会否亦将部份开支转嫁,长远会否进一步推高本港通胀,引发新一轮加价潮等连锁效应,增加市民生活负担,这些对社会民生可能產生的影响,都是政府必须关注并作出审慎研究和评估。

总括而言,确保僱员获得适当的福利与权益保障,是维繫劳资和谐、促进劳动力高效灵活的重要元素,对强化企业营运发展、进一步完善本港营商环境与竞争优势更带来莫大裨益。本会认為,香港的劳工政策不宜有太多规管,相反更应给予劳资双方更大的商议空间,这样对提升劳资关係和企业经营效率、以至促进香港整体经济发展均会带来更大好处。与此同时,随着本港人口加速老化,我们期望特区政府能整体审视包括强积金制度和其他相关的退休福利安排,而非只靠单一改变对冲机制,為长者和退休人士提供长远及更全面适切的保障与支援。

上述意见,谨供参考。

此致

财经事务委员会及人力事务委员会

香港中华总商会
201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