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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书
对"香港与东南亚国家联盟自由贸易协定谈判"的意见

工业贸易署

敬啟者:

对“香港与东南亚国家联盟自由贸易协定谈判”的意见
 

随着东亚区域经济快速增长,香港与东盟的经贸联繫正不断加强。特区政府即将与东盟展开自由贸易协定谈判,本会对此深表欢迎和支持,相信此举有助进一步深化彼此的商贸、服务与投资互动往来,既符合香港经济长远发展利益,亦為双方的工商业发展以至区域经济合作创造庞大发展空间。 

事实上,本会对推动香港与东亚区域经济合作方面一直不遗餘力,近年更积极与东盟地区的相关单位共同举办大型论坛与研讨活动、组织访问考察团等,探讨进一步促进彼此经济合作发展的相关议题。本会亦特别就推动香港与东盟自由贸易协定谈判的课题收集了部份会员的意见,兹综合整理一些建议重点,谨供特区政府参考。 

為港產品进入东盟市场争取更有利条件

现时,香港给予东盟成员国原產货品享有进口零关税优惠,惟香港產品输往东盟成员国则须缴付不同程度的关税。本会期望特区政府在自贸协定的谈判过程中,能為港產品争取更大幅度的税率减免优惠,特别是為一些在东盟地区较受欢迎的港商品牌、以及佔东盟出口份额较大的港產货品争取优先降低税率,并以推动香港產品零关税进口东盟成员国為最终目标。

特区政府亦应积极与东盟成员国研究简化彼此货物贸易往来涉及的报关、税务及行政等审批流程与手续安排,并透过举办简介研讨会、媒体报导、官方网站等多个不同渠道,向企业加强宣传相关讯息和提供有效支援。

另一方面,目前不少在内地设厂进行生產或加工的港商企业,可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协定”框架下,直接把货物出口东盟地区并享有关税优惠;相反,若把货物经香港转口往东盟市场却不能享受有关优惠。因此,本会期望特区政府能争取在内地生產或加工的港商產品经香港输往东盟地区能享有等同、甚至优於“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协定”的关税优惠待遇,藉以吸引在内地设厂的港商更有效通过香港把货物出口东盟市场。

此外,為香港產品争取不低於内地货品所享关税优惠的同时,特区政府在商议產地来源规则的过程中,亦应尽量争取东盟成员国给予“香港產品”更宽鬆的產地来源资格与认可,让即使有较多比重在内地生產或加工的货品仍能符合香港与东盟之间的產地来源规定,从而可享相关的税项优惠措施。

深化金融与专业服务领域互动合作

近年,全球的服务贸易往来快速增长,為经济持续发展带来重要的增长动力。香港作為国际金融与商贸服务枢纽之一,对促进东亚区域服务业进一步合作可发挥桥樑作用。本会建议,特区政府与东盟在推动服务贸易协定的过程中,应聚焦在金融、专业服务等本港较具优势的范畴,协助争取有利的开放措施,藉此促进区内对本港金融与专业服务的需求,并加强彼此合作发展空间,為深化香港与东盟经贸往来和区域合作提供更优质服务。

金融服务

在促进金融业务合作方面,本会认為香港与东盟签订自贸协定,可為香港金融服务进一步拓展东盟市场提供更多元和便利的途径,有助提升香港作為亚太金融枢纽的功能,也為推动双方资本市场合作创造更有利环境。目前,东盟成员国在金融发展与开放程度存在一定差异,特区政府应先积极争取与一些市场开放度较高、或有较多港商经营业务的东盟成员落实有利金融业务开放的承诺,例如放宽港资金融机构在当地设点经营等限制,清晰界定各项条款细则的涵盖定义与范畴,并审慎处理涉及金融争端解决措施的条款及豁免机制等。

此外,随着东盟地区对人民币及相关投资產品的需求不断增加,香港可发挥人民币离岸中心的优势,透过自贸协定与东盟携手推动人民币在区内更广泛使用,进一步拓宽人民币投资和流动性管道。自贸协定亦应在制度上為双方推动深层次的资本市场合作提供更广泛支援,例如鼓励东盟成员国利用香港的金融服务和资本市场满足区内的融资需求,并探讨推动包括伊斯兰债券市场在内的多元化金融合作。香港与东盟更可探讨透过自贸协定安排,提升彼此在维护地区金融稳定及安全方面的力度,在强化区内金融市场监管、完善金融基础建设和维护货币市场稳定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专业服务

近年,东盟积极加快专业服务的发展步伐,香港在专业服务领域亦有成熟的发展经验和制度优势。本会期望,特区政府能通过自贸协定的商议,加强与东盟成员国在专业服务范畴全面合作,让双方的专业服务进行优势互补,发挥各自所长,為东亚区域经济长远发展提供所需的专业服务支援。

香港与东盟可就放宽彼此专业资格互认进行深入研究,探讨简化人才交流的审批条件和程序,优化部分专业资格(如会计师等)的认可条件和豁免专业资格考试,以及考虑逐步放宽相关专业人士在东盟註册执业的地域限制等。特区政府更可考虑透过自贸协定的机遇,协助本港的检测认证、教育、法律仲裁等具备发展潜质的专业服务进一步开拓东盟市场。

本会相信,强化香港与东盟专业服务的交流合作,将有效提升双方专业服务水平的发展,為加快彼此经贸发展带来强大动力,同时更可為中国内地与东盟成员国之间的专业服务往来提供重要的互动平台。

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支援

中小企业佔本港整体企业数目超过九成,对香港经济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鉴於不少香港中小企均在东盟地区拥有业务与投资往来,本会建议特区政府在与东盟进行自贸协定谈判时,必须兼顾相关政策对本港中小企可能带来的影响,并因应中小企在东盟市场的实际业务运作情况,在具体条款中适当地為中小企争取一些针对性的豁免措施或弹性安排。

据了解,在东盟地区经营和投资的本港中小企不时会面对融资和收账困难的情况。本会建议特区政府可与东盟商讨,為中小企在东盟地区的业务与投资提供广泛的支援保障措施,例如与金融机构研究為中小企提供更全面的信贷支持,甚至可研究设立“香港东盟中小企支援基金”,為中小企提供一站式财务资助、信贷担保、法律仲裁以至风险评估等支援服务。

此外,特区政府亦可考虑在东盟地区设立更多经贸办事处,或通过香港贸易发展局、本港各大商会与东盟地区的网络联繫,為中小企提供最新的经贸资讯和諮询服务,并安排经贸考察与营销推广活动等,协助本港中小企业进一步认识和更有效开拓东盟市场。

总括而言,推动香港与东盟签订自由贸易协定,对加强双方经贸合作发展非常重要。本会相信,这个新的平台不仅能為港商企业开拓东盟市场带来庞大商机,对促进本港经济持续增长、以至為年青一代拓展更广阔事业发展空间带来莫大裨益。本会殷切期待自贸协定落实签署,共同為深化香港与东盟区域经济更紧密发展作出贡献。

以上意见,请予参考。

此致

工业贸易署

香港中华总商会
2014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