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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书
对「工时政策方向谘询」的意见

此意见书已於2016年7月15日提交予标準工时委员会

 

对「工时政策方向諮询」的意见
 

近年,工时政策发展备受各界关注,本会亦成立劳工事务专责小组,讨论及跟进制订标準工时对本港劳动市场、劳资关係以至营商环境带来的影响,并透过不同途径表达本会立场和意见。早前,本会亦因应 标準工时委员会新一轮发表的「工时政策方向諮询」提出的原则及建议,广泛收集专责小组成员意见。

 

1.赞成採用书面僱佣合约(「大框」)

标準工时委员会建议透过立法方式,规定僱主及僱员双方必须签订书面僱佣合约(以下简称「大框」),就工作时数、超时工作补偿及超时工资率等相关条款拟定双方同意的内容。本会认同此举可让劳资双方因应不同工种特性和实际情况,自行协调最合适的条款安排。

 

本会一直强调,不宜过多规管劳工政策,相反更应给予劳资双方更大的商议空间,让彼此权益得到适当保障。根据2014年进行的工时状况住户统计调查及工时制度意见调查结果显示,超过九成(93.7%)的受访僱员赞成採用「大框」的安排,八成以上(81.9%)受访僱主和超过一半(55%)工会会员亦认同此方向。此外,近七成(69.9%)受访僱员表示如收入减少便不希望减少工作时数,更有超过四成(41.8%)表示若超时工作有合理补偿,会愿意从事更多超时工作。有关数据反映本港大部份僱主及僱员倾向透过协商处理工时及超时补偿的安排,而非简单一刀切立法规管工时,不少僱员更希望因应自身和行业的实际情况,透过多劳多得赚取额外报酬。

 

现时,社会上普遍存在着香港僱员工时偏长的印象。然而,根据统计处的资料,2015年5至6月份所有僱员每周工作时数中位数為44.5小时,此数字絶非处於不合理水平,即使有部份非技术、零售销售服务职位的工时高於所有僱员中位数,但整体而言亦非严重偏离整体水平。本会认為,香港的工时议题值得正视,惟当中涉及整体社会经济与营商环境等复杂因素,制订划一的工时规范并非理想的选择,有必要让僱佣双方按实际情况议定最合适的工时僱佣条款,使其更切合双方的需要,进一步保障双方权益、促进劳资关係和谐发展。

 

2.给予弹性安排并按行业需要提供豁免

本会认同諮询文件提出即使落实执行「大框」建议,合约内指定的工时条款具体内容仍可由僱佣双方因应实际情况协定,相信此举可给予双方在协商过程中更大弹性和讨论空间,僱主及僱员甚至可透过协议,在书面僱佣合约内清晰列明选择不受工时制度规管。

 

事实上,香港经济以服务业為主,不同行业和工种的工资水平、工作性质、工时及超时工作情况等均存在甚大差异,工作时数难以简单量化。再者,不同的服务行业均有其独特营运模式,例如律师、会计师等专业行业需要在特定时间内完成任务,从事代理业务更没有固定上下班时间。因此,当局如能考虑给予特定工种及行业豁免使用「大框」安排,让僱佣双方自行协商更切合行业实际需要的工时安排,相信有助提升劳资双方表现和营运效率。

 

3.清楚列明条款细则及实施安排

諮询文件就「大框」拟定「协议工时」、「协议工资」及「超时工作」提供法定定义,更為合约内容归纳出指定工时僱佣条款范畴和相关的条款样本。本会支持有关做法,让僱主及僱员在商议制订书面合约条款时有更清晰的理解和详细选项参考,有助双方釐清工时安排及补偿细则,进一步保障双方合约权益。

 

為确保合约条款能确实执行,本会亦认同「大框」必须具有法律效力,并订明没有履行或违反条款内容的后果与责任。罚则方面,本会赞成可参考现有劳工法例及规定,惟不应构成刑事罪行,透过採取罚款及民事索偿等途径相信已可形成阻吓作用。

 

此外,本会认同為落实「大框」提供适当过渡期,让僱主及僱员均有充足时间商议和订立新的条款内容。现有合约如仍未到期,也可考虑在僱佣双方同意下继续沿用旧合约,直至到期后才採用新的法定僱佣合约。

 

4.关注中小企业的承受能力

根据 标準工时委员会的推算,当企业需要為僱员在超过某工作时数后支付超时工作补偿,按照不同的总工资水平、每周工时标準和超时工资率等选定参数作计算,企业即时面对每年薪酬成本增幅将介乎最少的1.3亿元至最高的216.3亿元。本会认為,一些大型企业或仍能应对薪酬成本上涨的问题,惟中小企业无论在财政和行政资源方面均难以像大公司般再承受更多与劳工相关的规管限制,他们可能会透过减省职位、裁减人手、缩减业务规模作应对,最终只会令香港多元化和具弹性的產业结构及就业市场带来衝击。 

 

事实上,目前环球经济前景并不明朗,英国「脱欧」、货币匯率和金融市场的波动,进一步為全球经济发展增添不稳定因素,加上内地经济增长放慢,本港经济下行压力亦愈见增加,预期营商环境将充满挑战。今年首季,本地生產总值进一步放缓,实质增长仅较去年同期上升0.8%,低於上一季1.9%的增幅。此外,今年首5个月的访港旅客人数按年下跌8.4%,内地访港旅客跌幅更达11.8%;零售业总销货价值亦累积下跌了10.8%。

 

企业面对经营环境不确定性持续增加,再加上近年最低工资、商品说明条例、竞争法等实施带来的压力,日后如再要应付标準工时、取消强积金对冲、增加劳工假期等,只会令企业经营百上加斤,尤其是对於资源相对紧絀的中小企业所带来的衝击将更為明显。

 

总结

总括而言,本会认同特区政府进一步完善香港的工时政策,并赞成以订立书面合约方式规管僱员工时,惟当局的劳工政策除要保障劳工合理权益,也要兼顾企业营运和整体经济持续发展。本会期望特区政府和劳资双方能以积极务实态度,共同探讨符合香港社会利益的劳工政策路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