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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中总欢迎粤港签署服务贸易自由化协议 为两地经济进一步合作开拓更广阔空间

香港中华总商会欢迎国家商务部与香港特区政府在《内地与香港关於建立更紧密经贸关係的安排》(CEPA)框架下,签订《关於内地在广东与香港基本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协议》,相信《协议》将有助进一步促进粤港经济合作迈向新里程。 

中总认為,《协议》涵盖多个服务贸易分部门,并就「商业存在」的服务模式对香港实行国民待遇和採用负面清单表述开放措施,并率先在广东落实,其开放的深度和广度均超越以往的CEPA措施,对促进内地与香港经贸更紧密联繫、以及进一步推进粤港经济全方位合作带来重要动力,同时更為内地与香港在“十二五”规划期末全面落实服务贸易自由化奠定重要基础。《协议》还首次引入最惠待遇条款,让内地对其他国家或地区提供优於CEPA协议的待遇亦自动适用於香港,对香港服务业的长远发展将带来庞大裨益。 

事实上,中总过去亦就进一步完善CEPA机制、推动内地与香港服务业进一步开放、以至强化CEPA广东先行先试等内容提出意见,包括给予市场准入的国民待遇和採用“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我们欣见相关建议得到接纳,并在是次《协议》中付诸实践。 

中总相信,给予香港服务业提供者以市场准入的国民待遇身份,可让香港的服务企业和专业人士在内地享有平等的市场地位,以及与内地企业和专业人士相同的营商条件和限制,有助解决港商和专业人士开拓内地市场所遇到的困难。实施负面清单更有助缩短项目的审批时间和简化繁复的审批程序,大大提升内地与香港服务业交流合作、拓展业务的效率,為促进服务贸易自由化发展產生重要的推动作用。 

中总将进一步研究是次《协议》的内容,并了解相关细节和收集会员意见,以便协助港商企业拓展内地和广东省服务业市场,进一步推进服务贸易自由化发展。

201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