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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ition Paper
2024 - 25年度《財政預算案》意見書
《財政預算案》
意見書
2024 年 1 月
 

香港中華總商會

2024 2025 年度財政預算案

 

行政長官發表上任後第二份施政報告, 涵蓋推進香港「 八大中心」發展、深化區域經貿合作等相關政策,在招商引資、引才育才等多方面提出針對性部署,亦為支援中小企、土地房屋、安老扶貧、青年發展等不同範疇推出多項具體措施。
 

本會認為, 新一份財政預算案要在平衡本港財政狀況穩健發展的前提下,為促進香港經濟持續增長和社會民生發展投放及有效調配公共資源, 才能有效落實施政報告提出發展經濟、改善民生的各項措施。
 

面對環球政經新格局變化, 預算案宜積極探討開源節流方案, 並重點維護及優化提升香港的營商和投資環境,攜手香港工商界做好對外宣傳推廣,加強吸引跨國企業和國際投資者在港經營與投資。
 

預算案亦要為「搶人才、留人才、育人才」制訂全面財政支援部署, 同時加強推動香港參與粵港澳大灣區、RCEP、「一帶一路」等區域經貿合作建設, 讓香港充份發揮「 內聯外通」的重要橋樑功能。我們也期待預算案著力為優化金融、創科、以及藝術文化、醫療等產業領域發展投放資源, 刺激香港經濟增長,為各行業發展注入新動能。

1.多管齊下做好開源節流

面對環球利率波動、地緣政治風險等不確定性, 財政司司長預期 2023/24年度財政赤字將達 1 ,000 多億元水平, 並預期新一年度仍未能轉虧為盈。

本會認為, 過去幾年政府開支大幅增長, 未來公共財政面對相當壓力, 當局應恪守財政紀律和「量入為出、應使則使」的原則,嚴格控制政府開支增長。基於社會及經濟發展的實際需要,本會建議可探討透過推動公私營協作、發債、公共資產證券化、以及善用財政儲備等途徑,探討增加政府收入,但同時也要管控好公共開支, 提升資源運用效率。
 

1.1推動公私營協作發展

政府目前有多項對香港長遠發展具重要價值的大型工程項目, 包括北部都會區、交椅洲人工島和多個公營房屋項目,涉及龐大開支,對政府財政構成一定壓力。建議當局可探討:

  1. 採用「公私營合作模式」(Public Private Ownership, PPP), 減輕公共財政壓力,提升項目管理效率。當局可參考 1970 年代興建沙田第一城的經驗,邀請私人發展商投標, 參與大型開發工程項目。土地規劃由政府主導, 而私人發展商則負責填海工程, 所得土地大部分撥歸政府, 餘下撥歸負責填海的私人發展商作私人發展用途, 以作為其填海的成本回報。
  2. 成立跨部門小組, 專責推動及管理公私營合作事宜, 包括建立雙向公私營合作平台, 提供更便利途徑鼓勵社會各界參與公私營合作項目。小組亦負責審批工作, 精簡審批程序,並監督項目執行過程, 確保符合公共利益。

1.2擴大發債規模與涵蓋範疇

目前,特區政府的未償還債項持續處於低水平,遠低於大部分先進經濟體,建議當局積極研究發行政府債券,增加政府現金流,並促進本地債券市場發展。

 

  1. 特區政府自 2022 年發行首批綠色零售債券, 成為當時全球發行額最大的綠色零售債券, 並且推動普惠金融, 成效顯著, 建議特區政府進一步擴大綠色債券計劃的範疇, 涵蓋更多可持續金融項目。
  2. 加快推動基礎建設債券, 以更好管理大型基建的現金流需要。
  3. 推出更多不同種類的政府債券, 既有助本港債券市場進一步及持續發展,增加債券巿場的廣度與深度, 促進債券二手市場交易, 使債券成為更有效的資金融通渠道, 完善香港金融體系。
  4. 加強相關人才培訓, 與專業機構合作推出可持續金融、特色金融項目的資助培訓計劃, 並予以實習培訓機會。

1.3推動公共資產證券化發展

特區政府可善用公共資產價值, 以基礎設施 REITS 形式產生投資收益。基礎設施 REITs 一般具有流動性較高、收益相對穩定、安全性較強等特點, 既能推動基礎設施投融資的市場化, 又有助拓寬資本投資渠道。建議當局可探討:

  1. 以現有的隧道、收費公路為試點,發行基礎設施 REITS,為政府帶來收益。
  2. 對於公私營合作項目(PPP), 未來亦可考慮以 REITS 形式進行集資, 以為項目廣泛籌集資金, 降低債務風險。

1.4善用財政儲備

去年, 施政報告提出香港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運用其管理的「大灣區投資基金」, 與廣東省政府和其他機構合作, 共同設立基金, 投資於大灣區具有經濟和社會效益的項目。本會建議特區政府配合創科發展藍圖,推動新型工業化,積極探討與大灣區內地城市合作建設及投資先進製造業產業園區,一方面完善 香港創科產業鏈, 另一方面為香港創造長遠投資回報。

1.5做好開支管控

除要積極探討開拓收入來源外, 當局也要恪守審慎理財的原則, 做好管控公共開支的工作。 建議特區政府可:

  1. 及時檢討及精簡現有編制和程序,繼續推行「資源效率優化計劃」,促 使各政策局及部門節省經常開支。
  2. 加快數字政府建設, 透過政務電子化, 節省人手開支並提升效率。
  3. 就社會福利開支加強數據治理,推動「精準扶貧」,並加強打擊各類濫用公共資源行為, 包括濫用公屋、乘車優惠等各種社會福利, 減少浪費公帑,使資源能用得其所。

 

2.提振香港營商與投資信心

香港作為國際最自由經濟體, 受外圍環境、地緣政局等影響較大, 新一份預算案必須著力支持及優化有助提振本港營商與投資環境的政策措施, 就提升本港國際形象、 穩定及加強本地和海內外投資者對香港經營與投資環境發展的信心給予政策支援。
 

2.1為提升營商吸引力創造條件

本港經濟雖已從疫情恢復過來, 惟外圍環境持續波動、通脹及利率等不明朗因素,令本港營商環境及企業營運充滿不確定性。新一份預算案應積極推動有

 

助提升本港營商與投資環境吸引力的相關政策措施,並考慮進一步為業界、特別是中小企提供靈活的財政支援, 舒緩在營運上可能遇到的財務負擔。

  1. 當前本港樓市已出現深度調整, 發展商亦不敢貿然投地, 影響政府庫房收入。預算案必須認真研究全面撤銷房地產交易印花稅的相關樓市「辣招」,讓本港樓市正常運作, 促進經濟復蘇, 重建市場信心。
  2. 探討就加強股市流動性推出針對性部署, 包括進一步降低股市印花稅、主動爭取更多中東、東盟等地企業在港上市, 並要求金融管理局在外匯基金投資組合加大對優質港股的投資比例, 為股市注入更大動力和信心。
  3. 維持本港低稅率的環境優勢, 並透過適度寬減公司利得稅、公司註冊費、牌照費等各類政府收費, 為海內外企業選擇在港經營投資提供誘因, 也有助減輕中小企業經營負擔。
  4. 資助企業租金開支, 以實報實銷方式向中小企提供租金補貼。政府亦可與私人業主協商, 以稅務優惠方式為業主提供誘因, 為個別有需要的租戶提供租金減免。政府物業亦可牽頭減租, 冀在私人物業市場引起漣漪效應。
  5. 優化「中小企融資擔保計劃」,因應不同擔保產品,降低貸款利率或提供更多利息補貼, 並將擔保計劃恆常化, 為中小企提供持續和穩定支援。
  6. 考慮再度延長「中小企融資擔保計劃」下的「預先批核還息不還本」安排,為面對財政壓力的中小企提供更多彈性還款選項。
  7. 環境及生態局早前公佈延期實施垃圾徵費。當局在爭取充足時間就執行細節向公眾進行清晰解說的同時, 更要大力推動源頭減廢, 例如提供適當資助予私人物業管理、商場、飲食及其他相關行業,添置自動回收箱、膠樽、廚餘回收機等設施, 並致力推動建立舊物捐贈流轉機制, 全方位改變整體社會在處理垃圾的習慣與安排。

2.2支持工商界發揮「內聯外通」功能

面對中美關係、地緣格局等變化, 香港的「超級聯繫人」角色亦產生了微妙轉變。本會認為,工商界可透過與內地和海外緊密的經貿聯繫網絡,以加強「經貿往來合作」做切入點, 做好宣傳香港、對外講好中國和香港故事的工作。期望特區政府在協助工商各業加強聯繫、宣傳和拓展海內外市場提供更廣泛支援。

  1. 進一步加強對旅遊業、會議展覽及相關行業的財政支援, 推動舉辦更多大型盛事活動, 激活香港聯通中外的國際地位。
  2. 為本港商會、工商專業團體及港商企業參與內地或海外商貿考察、外訪、展覽活動提供更多不同途徑的財政資助。
  3. 為本港商會、工商專業團體及港商企業舉辦或參與論壇、座談研討、交流考察等相關活動提供專門資助計劃, 包括資助本港商會代表、業界精英赴內地或海外參與演講、宣傳香港的相關活動, 也可涵蓋資助業界邀請海內外嘉賓參與經貿交流活動, 助力促進本港與海內外工商經貿往來合作。
  4. 審視目前特區政府各項有關對外推廣香港工商經貿與服務業發展的資助 計劃, 探討涵蓋更多產業範疇及可獲資助類別, 並研究進一步簡化申請手續和行政程序, 提升審批效率。

 

3.優化人力資源配套

特區政府自 2022 年底推出一系列措施「搶人才」, 包括「高端人才通行證計劃」及優化人才入境計劃等, 截至 2023 年 9 月, 各項人才政策總共收到 16 萬宗申請,反應良好。然而,香港生活成本高昂,影響了人才來港長期居留的意欲,加上人口老化、少子化等問題亦進一步削弱香港的競爭力。為維持和提升香港人力資源優勢,當局必須要做好頂層設計,進一步提升吸引人力資源的配套支援。
 

3.1善用「北都大學教育城」機遇

考慮來港年輕人才普遍重視其後代的教育及生活環境, 當局應支援他們的子女學習需要, 協助適應本地學習環境。建議當局可探討:

  1. 善用「北都大學教育城」機遇, 規劃興建寄宿學校的硬件配套, 同時提供生活及教育補貼, 打造友好教育環境。
  2. 在北部都會區的「國際教育樞紐」中規劃設立寄宿制的中小學, 同時提供各類國際課程, 既可滿足本地家長需求, 也可為通過人才計劃來港的家長提供子女入讀國際學校的需要。
  3. 與中央有關部門進行協商, 爭取適度開放中小學額予內地及海外學生, 在北部都會區預留部分土地給寄宿學校用途, 進一步豐富香港的教育環境,吸引更多優秀國際人才來港。

3.2全方位吸引專業人才

在吸引及留住人才方面, 當局可探討:

  1. 設立專項基金, 為專業人才提供福利和津貼, 包括醫療保險、後代教育補助、生活津貼或租務扣稅等優惠。
  2. 在資助發放方面, 可按工作年期及在港貢獻, 調整獎勵的金額及範圍, 作為激勵人才留港發展。
  3. 持續簡化簽證審批和續期的流程, 減少外來人才來港的成本和繁瑣程序,使他們更容易在香港工作和居住。
  4. 考慮在內地及海外高等學院舉辦招聘會及講座, 為准畢業生提供一站式服務, 增加人才來港的批核速度。
  5. 鑒於內地專才可匯出的人民幣金額設有限制,建議與內地相關部門探討推出措施放寬他們把資金匯到香港的限制,例如設立香港基礎建設專項基金,容許內地專才投放資金於相關投資項目。

3.3推動特殊人才清單及審批安排

除針對專業人才的措施外, 特區政府也要進一步細化企業和人才引進的政策。建議當局:

  1. 推出有目標的特殊技能人才引進清單, 明確列出香港對特定領域人才的需求。對於符合需求的人才, 當局可提供行政、生活配套和財政誘因等鼓勵措施, 包括簡化工作簽證審批程序、提供專屬住房和生活配套、協助解決日常生活中可能遇到的問題等。
  2. 提供稅收優惠、獎勵金和生活資金、進修補助等財政誘因, 吸引有特殊技能的人才來港工作。

 

3.4進一步放寛外勞配額和限制

為解決香港人口老化和人才不足問題, 政府應進一步放寬外勞配額和限制:

  1. 將現有安老院舍輸入外勞護理員的安排升級為恒常化政策, 長遠增加護理和醫療人手儲備,壯大香港護理照顧能力,也同時滿足社會對看護的需求。
  2. 與相關行業協會和機構合作, 提供包括較迫切需求的護理、醫療技術和其他關鍵行業的培訓和進修課程, 以提高本地人才的專業水平, 並加強與海外、內地高等教育機構和研究機構合作, 促進學術交流和科研合作。

 

4.加強參與區域合作建設

積極推動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深化 RCEP 及「一帶一路」區域合作,是國家擴大對外開放的重要支撐,也為香港帶來龐大發展新機遇。香港作為國家最國際化和對外開放程度最高的城市,在深化推進區域經貿合作建設可發揮關 鍵作用。
 

4.1進一步發揮海外投融資平台功能

香港具備豐富的結構化融資經驗, 可作為區域市場投融資平台, 並提供更有競爭力且匹配多方需求的投資產品。 當局可探討:

  1. 支持香港股票市場上建立「一帶一路板塊」,為主要投資於「一帶一路」 的中國和國際企業建立新的融資管道, 並為來自「一帶一路」國家的企業提供上市融資管道。
  2. 鼓勵香港為包括「 一帶一路」項目在內的綠色投資提供中長期融資管道,支持香港制定適合香港金融機構的綠色信貸準則, 對金融機構的信貸支援項目設立環境風險管理的基本要求、統計標準和評估體系。
  3. 鼓勵香港通過開發以人民幣計價的股票、債券、銀團貸款及金融衍生品等避險和投資工具, 使「一帶一路」 沿線國家可通過香港進行人民幣融資,推動人民幣在「一帶一路」項目中的國際化使用。

4.2發揮香港專業服務優勢

香港擁有完善和健全的法律和仲裁制度, 可發揮在國際調解領域的獨特優勢, 為區域商貿往來提供適切的法律仲裁與調解支援服務。

  1. 建議香港推廣法律盡職調查服務, 為「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投資的法律盡職調查提供優質服務, 並提供專業的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 協助建立和完善海外業務風險管理。
  2. 加強解決爭議服務, 如增加解決爭議服務專才, 以及加強推廣其他解決爭議服務, 包括談判、和解、調解、專家評估和專業判決等。
  3. 打造專門的「一帶一路」仲裁服務, 協調香港和內地的仲裁機構和相關部門組建全新的「一帶一路」仲裁機構, 共建一套通用的仲裁規則,並推動與絲路基金、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上海合作組織銀行等機構加強與香港合作, 爭取其在香港設立分支部門, 加強具體合作。
  4. 向國家爭取支持香港成為「一帶一路」沿線國家評級及保險中心, 通過設計合理風險評級制度、制定高效的擔保和保險機制,對包括「一帶一路」 項目投資提供適切的風險管理服務。

 

5.提升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發展內涵

隨著內地金融業逐漸開放, 加上國際形勢迅速變化, 香港有必要在短期積極增強市場信心,並為香港資本市場發展做長遠規劃,從優化金融發展局職能、強化離岸人民幣中心發展、到引入不同地區新資金等不同範疇積極努力,為促進金融市場長遠發展注入嶄新動力。
 

5.1優化港股運營機制

香港必須優化港股運營機制, 確保市場維持正常操作、運作有序, 鞏固香港作為領先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 增強投資者信心。本會建議:

  1. 考慮利用外匯基金的一部分成立平穩基金, 以提供額外的流動性支援, 穩定市場情緒, 應對經濟週期可能給金融市場帶來的影響。
  2. 引入「市場莊家」制度, 為港股買賣雙方, 提供更多交易機會, 改善市場流動性, 同時吸引更多投資者參與, 增加市場活躍度。
  3. 進一步完善港股退市機制, 為投資者提供更好的保護機制, 提高市場信譽度和透明度之外, 也有助優化資源配置, 使港股釋放出資金, 流向更有潛力和價值的上市企業, 提高香港股市的競爭力。
  4. 提升金融發展局的地位和職能, 改變金發局只停留在簡單諮詢工作的層面,透過增撥資源、增加人員編制和經費, 加強其政策研究能力, 為香港金融 中心發展做出更大貢獻。

5.2強化離岸人民幣中心地位

香港作為最大的離岸人民幣中心, 在深化推進人民幣國際化發展可發揮開鍵作用。本會建議:

  1. 豐富點心債市場多樣性。香港作為全球最大的點心債市場, 規模激增, 但卻缺乏長期的人民幣債券選擇。香港點心債市場應積極為發行人提供多種年期的發債選擇,例如 5 年、10 年,甚至 30 年期限, 加強市場的吸引力。
  2. 積極發展全球離岸人民幣債券回購業務。除發行點心債外, 香港可進一步吸引世界各大離岸人民幣中心和更多持有中國債券的國家或地區央行, 如韓國、泰國、馬來西亞等參與, 將其總量龐大且足夠分散的人民幣債券作為抵押品, 進行人民幣拆借交易, 大大提高人民幣的全球流動性。

5.3引入中東、東南亞等地區新資金並吸引企業落戶

香港與中東和東南亞地區有著密切的經貿關係。香港可與相關地區加強聯繫, 為區域合作注入發展新動能, 形成緊密的利益共同體關係。 建議當局:

  1. 進一步引入中東、東南亞等地區新資金和企業落戶香港。
  2. 積極主動向大量持有人民幣的中東國家推介人民幣產品。隨著越來越多中東國家開始增加人民幣作為石油交易幣種, 香港應積極推介其豐富的人民幣投資產品和人民幣外匯對沖工具等, 為持有人民幣的中東投資人提供具吸引力的人民幣投資產品, 和直接與人民幣金融產品掛鈎的人民幣風險管理工具, 促成人民幣石油交易和持有人民幣的良性循環。
  3. 探討把吸引人才計劃, 與家族辦公室稅務優惠制度相互配合, 以吸引更多 家族辦公室在港成立。當局可擴大稅務優惠的投資資產類別涵蓋至藝術品、酒類及虛擬資產等, 令家族辦公室稅務優惠制度更具競爭力, 有助提升香港國際資產管理中心的地位。

 

6.集中資源加快創新科技發展

特區政府已制定將北部都會區發展成為「國際創科新城」的總體願景。 去年九月公佈的《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深圳園區發展規劃》, 更為促進港深兩地創科發展合作注入全新動力。特區政府公佈《北部都會區行動綱領》, 深度對接深圳和大灣區其他城市的規劃,其中「創新科技地帶」將與深圳河套科創園區產生協同效應, 成為創科發展的樞紐。
 

6.1推動「一區兩園」制度優勢

香港需要積極與深圳協同發展, 探索港深兩園區合作新模式, 推動合作區發揮「一國兩制」、「一區兩園」制度優勢, 構建國際創新人才港。本會建議:

  1. 加強管理體制協調, 降低兩地由於體制不同產生的額外制度成本, 推動河套在體制機制上成為新時代「一國兩制」新實踐的示範區。
  2. 加強香港園區與深圳園區的規劃和產業項目銜接, 一體化開展兩個園區的雙招雙引工作。鼓勵港深雙方合作開展產業佈局, 引進大型龍頭企業項目後可以跨園區落地, 共用發展機遇。優化在建設時序、重點領域、重大項目的銜接, 推動雙方在設施互聯、服務共用、創新協作。
  3. 協同開展基礎前沿和重點產業領域科研攻關, 吸引香港優勢高效學科、爭取國家實驗室和國家戰略佈局的大型合作項目在河套「一區兩園」共同落地, 打造高端人才團隊。
  4. 擴大與深圳協同開發,構建以科創企業、科研機構為核心,以人才、土地、生活配套為基礎, 以政策支援、組織建設、制度環境為支撐的創科城。

6.2加快在北部都會區建設

香港需要加快在北部都會區建設中試轉化、科研成果產業化的集聚區, 持續提供高質量的科技創新供給。 本會建議:

  1. 由特區政府牽頭, 在北部都會區佈局建設粵港澳國際技術轉移和成果轉化中心, 匯聚兩地高校技術轉移辦公室、科技仲介服務單位、投融資機構等資源, 發揮好技術轉移「介紹人」和「擔保人」作用。
  2. 探索建立以產業為驅動、以企業需求為導向的知識產權技術轉移機制, 使兩地科創企業能共享香港高校的科創成果, 並通過創新機制, 在「一河兩岸」、「一區兩園」內有效將科創成果轉化為實際應用。
  3. 設立港深聯合實驗室, 加強人才培育和交流合作,並將香港實驗室資源與內地高校實驗室資源互通。深圳與香港高校設立的開放實驗室, 可採取由

「港校發起、深圳支持, 面向國際」模式, 並允許內地和國際人才以持有短期簽證的形式共同在實驗室工作, 促進人才交流和合作。

6.3促進科研要素高效流動

港深兩地應促進科研物資、資金、 數據及人員等創新要素跨境高效流動,有關措施可率先於港深河套「一區兩園」先行先試,並爭取早日實現人員、車輛、貨物、資金、數據、生物製品六項互通。另外, 也需加快在北部都會區建設中試轉化、科研成果產業化集聚區, 持續提供高質量的科技創新供給。本會建議:

  1. 人員互通:建立完善機構和個人「白名單」制度,讓區內人 員可便捷跨境。
  2. 車輛互通: 允許區內科技企業的車輛利用福田保稅區特殊通道往返深港。
  3. 貨物互通: 考慮採取境內關外模式, 對香港貨品免征關稅。
  1. 資金互通: 針對性地在創投和科研資金領域出台便利化流動的支援政策。
  2. 數據互通: 加強跨境數據便利化流動, 啟動建設國際數據專用通道, 探索建設國際通信出入口局等國際數據通信設施。
  3. 生物製品互通: 推動藥品和生物樣本、遺傳物質等在區內實現跨境流動。

 

7.建設中外文化藝術交流中心

香港擁有中西文化薈萃的優勢和廣泛的國際網絡, 去年施政報告提及將推展《文藝創意產業發展藍圖》, 進一步為相關產業開拓發展新機遇。要打造香港成為中外文化藝術交流中心, 新一份預算案可從以下幾個方面提供財政支援。
 

7.1推動文化藝術產業發展

  1. 整合現有及計劃中的文化藝術盛事資源, 打造「全民藝術盛會」, 為海內外多元文化藝術提供展示舞台, 同時透過資助文藝比賽、社區文藝展覽等形式, 鼓勵全民參與文化藝術及創意活動, 培育本地文化發展生態。
  2. 加大科技資源投入, 創造高增值文藝產品和服務。政府應加大資源投放,例如鼓勵業界通過虛擬實境等技術, 為觀眾提供沉浸式藝術體驗, 將傳統藝術形式與科技相結合, 創造獨特的藝術品和表演形式。
  3. 研究推動各類文化創意產品專利交易及保護, 鼓勵創作者和企業進行專利申請, 並提供相關的法律和制度支援, 確保知識產權保護的合法性, 促進文化創意產品交易和轉讓, 為創作者提供更多的商業機會。
  4. 鼓勵私營市場資金支持本地文化藝術及創意項目。通過提供稅務優惠、創意產業基金和風險投資等方式鼓勵私營部門投資文化藝術和創意項目,並建立專門的基金或機構, 提供資金支援和貸款服務。

7.2加強文體旅跨界別合作

  1. 積極與海內外城市合作開發文化旅遊產品, 推動與內地區域性或全國性文藝組織搭建合作交流機制, 定期舉辦交流活動, 共同推動中華文化創新。
  2. 聯手大灣區城市舉辦文體盛事, 透過爭取經常性地舉辦大型國際性文藝節日或比賽, 讓香港成為更多內地和國際知名文藝活動的其中一站。
  3. 跟內地或東南亞國家城市做好區域功能協調, 引導內地或東南亞地區的代表性文藝活動在香港舉辦, 並藉此吸引世界各地的文藝人士和觀眾來港,促進香港恆常滙聚多元文化, 鞏固香港作為國際文化交流中心的地位。
  4. 與廣州南沙、深圳前海等地合作舉辦環大灣區國際帆船賽, 路線可選擇途經港珠澳大橋、青馬大橋等知名地標, 打造灣區城市群的世界級名片。其他體育賽事也可與大灣區內地城市聯手打造, 提供灣區文化旅遊新體驗。

 

8.明確醫療產業發展政策

香港擁有優秀的醫療設施和專業醫療人才, 更享有國際聲譽和豐富經驗,應充分發揮香港醫療優勢,帶動其他經濟產業發展。當局應促進醫療產業發展,通過政策支援, 賦予私營醫療部門更強的經濟角色。
 

8.1優化公私營醫療資源配置

加強公私營醫療服務機構之間的合作與協調, 確保資源合理配置和利用。通過建立明確的規劃和監管機制,確保公私營醫療機構能夠在整體醫療服務體

 

系發揮各自優勢,優化醫療資源的投入與運用效率。當局可探討設立轉介機制,由公營醫療系統直接向私營醫療界別購買服務,資助市民使用私營醫療服務,以具成本效益的方式補充現時的公營服務,讓中產人士可用較低收費享用私立醫 院服務, 減少輪候公營服務的人數。

8.2鼓勵醫療科技創新和應用

支援醫療科技研發和推廣應用, 提高醫療服務效率和品質。吸引內地龍頭科技企業與本地研究團隊合作,推動遠端醫療、智慧診斷等醫療科技創新,並鼓勵公共醫療體系參與對接需求和積極採購, 長遠利用科技降低公共醫療支出。

8.3進一步完善私營醫療商業監管與規範

確保私營醫療機構的合規運營, 加強監管力度, 制定相應法規和準則, 以 保障病人權益和安全。建議投入足夠資源建立和維護有效的監管機制,包括執法、監察和處罰措施, 以確保私營醫療機構的品質和服務符合標準。

8.4支援人才培育

公私營部門及社福機構均面臨醫療基層人員不足問題。除輸入外來勞工外,可為私營醫療機構提供補貼培訓費用或設立專項基金,並支持高校開辦輔助、護 理、康復等相關課程,以及為基礎人員提供一定的進修學費資助,長期培養高素質的專業醫療輔助人員。

 

 

–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