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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ss Release
中總冀預算案支援業界抓緊「雙循環」機遇

中總冀預算案支援業界抓緊「雙循環」機遇

 

財政司司長即將公佈新一份財政預算案,香港中華總商會(中總)早前向特區政府提交意見書,期望預算案給予相關財政支援,協助工商及社會各界抓緊全面復常通關帶來的契機,在後疫情時期加快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尤其是通過促進本港金融與創科產業發展、深化區域經貿聯繫合作,讓香港發揮國內大循環「參與者」和外循環「促成者」的重要橋樑功能。

 

設專責辦公室拓展區域市場

隨著內地與香港恢復全面通關,香港作為聯繫內地與世界的「超級聯繫人」角色得以重新有效發揮。中總會長蔡冠深建議特區政府設立RCEP專責辦公室,統籌處理跟東盟、RCEP區域經貿的推廣工作,並增撥資源向本港業界宣傳RCEP市場資訊,特別是通過深化香港與大灣區合作,推動與RCEP成員對接,強化香港成為聯繫大灣區、RCEP以至「一帶一路」市場發展的橋頭堡。

 

蔡冠深續指,中央除堅持對外開放,亦強調恢復和擴大消費擺在優先位置。預算案應推動更多財政支援,協助港商企業配合內地擴大內需的工作,例如以大灣區作為切入點,支援拓展內地新興市場發展商機,協助港商加快建立內銷管道,宣傳推廣香港的優勢產品。

 

發揮南金融、北創科「雙核心」動能

中總提出要建設南金融、北創科雙核心都會區,透過深化國際金融中心和離岸人民幣中心發展,並加強與大灣區內地城市在創科領域全方位合作,配合特區政府推動北部都會區和交椅洲人工島規劃,進一步提升香港整體競爭優勢。

 

預算案可就強化與內地金融互聯互通提供支援,拓展更多以人民幣計價的投資理財與風險管理產品,提升金融基建合作深度和廣度,打造香港成為全球數字資產交易中心與資產管理中心,以及發展數字人民幣全球跨境支付網絡,特別是向東盟等周邊地區加強推廣。

 

預算案亦要因應香港推動創科發展需要,積極配合各項凝聚創科企業與人才的相關政策,包括透過提供稅務優惠及其他支持政策,吸引更多內地與海外大型科技公司落戶,並鼓勵他們來港設立研發中心。當局更可在北部都會區設立「國際大學城」,給予優惠政策推動國際知名大學來港設立分校區,亦可吸引本地大學在大學城設立第二學區,全方位凝聚人才。

 

平衡財政狀況與經濟發展

經歷三年疫情,加上環球經濟前景充滿不確定性,去年全年本港經濟出現負增長,財政司司長亦預期2022至23年度赤字將達1,000多億元。中總認為,特區政府既要推動經濟復甦、改善民生,也要顧及財政狀況穩健發展,建議當局積極探討有助擴闊香港經濟增長動能的政策措施,同時要繼續為企業營運提供適切支援,協助工商各業在新格局下應對挑戰、抓緊機遇。

 

 

 

中總對財政預算案的建議重點包括:

  1. 抓緊內循環發展機遇:
    (1) 以粵港澳大灣區為切入點,支援港商拓展內地新的市場發展商機;
    (2) 協助港商發掘如紅酒、中藥等有發展潛力的產品市場;
    (3) 協助港商加快建立內銷管道,拓展進口分銷業務。

     
  2. 強化外循環聯繫優勢:
    (1) 設立RCEP專責辦公室統一處理推廣及協調工作;
    (2) 爭取與RCEP成員國建立更高質量雙邊自貿協定,並向當地業界推廣香港;
    (3) 協調香港與大灣區合作,推動與RCEP成員對接,強化香港成為聯繫大灣區、RCEP以至「一帶一路」市場發展的橋頭堡。

     
  3. 啟動創科發展新動能:
    (1) 透過北部都會區規劃,吸引內地與海外大型科技企業落戶香港;
    (2) 鼓勵大型科技企業來港設立國際研發中心;
    (3) 加強與深圳在產業佈局協同規劃,促進與深圳產業集群發展互動合作,形成港深共建產業鏈;
    (4)探討構建安全規範的大灣區跨境數據流通機制,並考慮以粵港兩地機構的科研數據互通作為先行先試。

     
  4. 強化金融服務優勢:
    (1) 深化與內地金融互聯互通,提升金融基建合作深度和廣度,並向特定戰略新興產業作適當政策傾斜;
    (2) 拓展人民幣投資理財與風險管理產品,加強與各地離岸人民幣業務聯繫;
    (3) 豐富綠色金融產品和配套服務,鼓勵大灣區城市來港發行綠色債券,共同發展綠色產業跨境金融產品;
    (4) 推動香港發展數字人民幣全球跨境支付網絡,打造香港為亞洲以至全球數位資產交易與管理中心。

     
  5. 完善人力資源配套:
    (1) 在北部都會區設立「國際大學城」,讓本地大學在大學城設立第二學區,與區內創科產業有更好聯動;
    (2) 鼓勵國際知名大學在大學城設立分校區,吸引海內外優秀師資和人才匯聚;
    (3) 優化輸入人才計劃,配合產業營運需要。

     
  6. 促進文藝創意發展:
    (1) 優化各項促進文藝及創意發展的支援計劃,尤其增加對推廣與海內外合作項目的資助;
    (2) 推動本港文化藝術組織和機構與海內外加強交流,建立長期合作夥伴關係。

     
  7. 增加土地及房屋供應:
    (1) 改善現行土地徵收制度,引入公私營合作的收地模式;
    (2)成立專責小組統籌交椅洲人工島填海專案規劃加快發展速度;
    (3) 放寬活化計劃的五年時間限制,簡化消防安全條例,放寬改建工廈的申請條件。

     
  8. 推動青年培育與發展:
    (1) 推動商界與社服機構合作,為基層青年提供更完善的實習計劃、職業諮詢及輔導服務;
    (2) 加強與內地協作,推出有助青年融入國家發展的計劃;
    (3)建立有效機制,吸納青年參與公共事務,鼓勵青少年與政府溝通交流。

     
  9. 完善扶貧安老政策:
    (1) 推出以「精準扶貧」為方針扶貧策略,強化與社會服務機構、基層社區組織的協作;
    (2) 加強商界與社福機構及受惠對象的「配對」,鼓勵企業為基層人士提供就業機會及培訓。

     
  10. 平衡財政狀況與經濟發展:
    (1)加強推動家族辦公室業務發展、重推「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擴闊經濟增長動能;
    (2) 發行不同種類的債券應付未來龐大基建工程開支;
    (3) 優化「中小企融資擔保計劃」、「中小企業市場推廣基金」,以及「遙距營商計劃」;
    (4) 資助企業租金開支。

 

香港中華總商會

202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