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二十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為全面深化改革作出總體部署,並提到香港要發揮「一國兩制」制度優勢,鞏固提升其國際金融、航運、貿易中心地位,支持香港、澳門打造國際高端人才集聚高地,健全香港、澳門在國家對外開放中更好發揮作用機制。三中全會釋放出擴大高水平對外開放、推進高質量發展的明確信號,香港作為「超級聯繫人」和「超級增值人」的角色將更為牢固,在配合國家深化改革進程中可發揮關鍵作用。
本會認為,新一份施政報告應聚焦推動香港進一步融入國家發展大局,通過進一步鞏固「八大中心」定位,全方位增強香港各個環節的發展動能,尤其以粵港澳大灣區作為切入點,加強與灣區內地城市合作,通過先進製造業與高端服務業的深度融合,促進區內產業鏈全面升級,配合創新科技發展,打造國際一流灣區,為中國式現代化建設注入新活力。
新一份施政報告亦要在土地房屋、青年發展等涉及社會民生的範疇積極投放資源,構建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回應市民需要,改善民生,為香港步向由治及興新階段凝聚力量,團結社會邁步前行。
深化粵港澳大灣區合作
1.推進與大灣區全面深度合作
粵港澳大灣區是香港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的最前沿,未來香港應進一步推進與大灣區其他城市加強在各方面合作和制度銜接,促進跨境生產要素流動。
1.1落實數據跨境流動合作的具體方案
國家互聯網資訊辦公室與香港特區政府創新科技及工業局於2023年簽署《關於促進粵港澳大灣區數據跨境流動的合作備忘錄》。建議在此合作基礎上,盡快落實具體操作方案,以大灣區作為先行先試平台,積極推動資料跨境流動,特別在生物科技、金融科技和人工智慧等數據要素密集的重點領域,盡快在數據有序便捷跨境操作方案上實現突破,促進港深產業協同發展,並以大灣區的數據內循環帶動國家在全球數字規則制定中的競爭力和話語權。
1.2實施「合作查驗,一次放行」
建議港深兩地在現有的深圳灣、羅湖、落馬洲、蓮塘/香園圍等口岸,改裝和升級自動通關設備,實施「合作查驗,一次放行」的通關新模式,並在重建的皇崗和沙頭角口岸亦採用兩地一檢新模式。
1.3推動港深段高鐵「地鐵化」
進一步優化港深高鐵旅客乘車體驗和提升便捷安排,例如以香港到褔田、深圳北作為試點,取消班次購票限制、加密高鐵班次、增設無編配座位車票等,乘客可以如乘地鐵般隨到隨走,真正提高香港與深圳段高鐵的使用效率和便捷度。當局亦要研究改善西九龍站的通關流程,特別是縮短關口之間的距離。
1.4「共建共用」垃圾焚化發電廠
面對固體廢物積累和厭惡性設施選址困難等問題,特區政府應積極探討採用大灣區「共建共用」模式可行性,實現共同規劃、營運和分享成果:
- 在國家統籌下,粵港澳三方協調選擇珠江口無人外島建設共用垃圾焚化發電廠,並以最嚴格的環保標準控制污染排放。建造經費由大灣區城市共同承擔,經營企業依法繳納稅款。
- 突破法律障礙,允許港澳將垃圾運至外島焚化廠處理。
- 積極推動香港垃圾分類工作,加快落實都市固體廢物徵費,創造經濟誘因減少廢物。
鞏固和提升香港產業發展優勢
2.鞏固金融中心地位
在國家積極推進對外開放和高質量發展的新時期,香港必須與時俱進,全面提升本港金融服務的優勢,促進金融創新發展,配合國家所需,貢獻香港所長。
2.1強化離岸人民幣中心地位
- 香港可以通過豐富人民幣投資產品多樣性、擴大人民幣投資產品規模等,協助推進人民幣國際化。
- 積極協助央行數字貨幣CBDC(Central Bank Digital Currency)的跨境測試,探索改善跨境支付模式。
- 推動與內地人民幣離岸市場在交易、制度和監管對接上進行合作,促進資金跨境流動和金融安全。
2.2打造綠色金融中心
- 推出多元化綠色證券、信貸保險服務和節能減排的投融資業務,打造聯通粵港澳大灣區的區域碳交易中心和面向國際的碳市場交易平台。
- 探索與大灣區其他城市建立統一綠色認證標準,以吸引及滿足不同投資者需要,推動成為內地和海外碳交易市場的紐帶。
2.3打造香港黃金交易及儲備中心
- 面對地緣政治與金融風險的疊加效應,全球不少央行均計劃進一步增加黃金儲備。香港應主動把握機遇,吸引各國央行和機構把部分黃金儲備存放在香港,讓香港成為亞太地區的黃金實體交易中心。
- 特區政府應積極爭取盡早加入《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RCEP),從而以零關稅輸出黃金和其他貴金屬至RCEP成員,提高香港貴金屬業的全球競爭力,亦有助促進香港成為國際商品中心。
2.4放寬跨境投資限制
- 與內地相關部門協商,研究放寬南向「港股通」限制,包括調低上市公司准入門檻,如容許0億港元市值公司加入;放寬內地個人投資者50萬元人民幣的投資門檻;增加「雙幣」股票數量、提高投資額度、下調徵收股息紅利稅等。
- 拓寬「跨境理財通」,調低合資格香港券商入場門檻,涵蓋更多不同類型的投資產品;另可探討推動兩地監管機構讓香港業界落實到大灣區推廣「跨境理財通」業務。
2.5推動虛擬資產零售化
- 建議監管機構透過加強投資者教育,穩步增加零售投資者參與更多不同虛擬資產產品交易,並加強對投資者保障,促進香港虛擬資產市場發展。
- 期望證監會加快審批資產管理牌照升級事宜,適度放寬中介人銷售虛擬資產交易所買賣基金(ETF)的規定(例如相關產品聲明和客戶知識評估),開放更多虛擬資產期權及期貨衍生產品,豐富香港虛擬資產生態圈發展。
3.促進創科發展
香港必須全面推動科技創新與產業升級,致力成為中國乃至全球的國際創新科技中心,實現在全球科技版圖中佔據重要位置。
3.1引進關鍵領域的大型企業
- 國家已確定了一批微電子、人工智能、生物醫藥的開放型創新平台發展,建議特區政府爭取國家支持,將重點領域的國際創科開放平台放在香港,聚集全球頂尖開發者,並以此為基礎,進一步發展行業技術標準和認證。
- 給予企業大自由度興建廠房、人才公寓及各種所需生活配套設施,增加大企業進駐香港的誘因,利用大型企業帶動產業鏈發展。
3.2支援企業吸引創科人才
- 鼓勵更多本地及內地科技企業或機構以香港作為基地,善用香港國際化資源,逐步在海外構建研發網絡。
- 通過設立海外研發機構、與國際知名實驗室合作、在海外高校設立獎學金等措施,有效聚集全球高素質人才。
- 加強與海外研發網絡聯繫合作,支持本港企業或機構通過舉辦專題活動、派員參與國際專業會議、密切跟進優秀外地學生的發展動向等,主動物色、聯繫及招攬合適的創科人才。
3.3建立企業和大學聯動機制
- 探索以企業實際技術需求的研發投入模式,推動大型科技企業向大學及教授團探索以企業實際技術需求的研發投入模式,推動大型科技企業向大學及教授團隊委託研發課題,發揮大學科研力量,配合企業應用層面需要。
- 在企業和大學間建立「旋轉門」,鼓勵大學教授在企業研發部門和大學間順暢的轉換工作,令他們對產業和企業的需求有更深刻理解。
3.4建立政府、大學、企業合作新模式
- 引入更靈活機制,如按投資額度、設備技術共用等安排,按比例分配科研成果的知識產權,帶動香港高校技術轉移和商品化。
- 發揮香港作為亞太法律服務中心和知識產權保護制度的優勢,為科技企業提供專業的知識產權保護、商業法律、技術轉移和諮詢服務,推動技術創新和產業升級。
- 通過財稅政策配套支援,有序引導企業在研發和創新方面加強資源投入。
3.5釋出河套區社區隔離設施用地
目前,河套區南端有5公頃用地設有社區隔離設施,當局已規劃撥作建設河套合作區香港園區部分設施。建議盡快安排轉移落馬洲河套區社區隔離及治療設施,以加快港深創新及科技園建造工程的步伐。
4.鞏固國際貿易中心地位
面對全球經濟格局的深刻變革和RCEP、「一帶一路」等區域合作發展機遇,香港應積極推動轉型升級,充分發揮自身優勢,打造面向全球的貿易樞紐。
4.1支援大灣區跨境電商發展
拓展跨境電商業務是深化區域貿易合作的重要部分,當中包含商品儲存、運輸物流、以至資金運用等各個環節。
- 「倉庫」是發展跨境電商不可缺少的一環。建議特區政府與內地政府協商合作,在大灣區內地城市現有的保稅倉庫開闢相應的「香港倉」,儲存一般的香港貨品,從而降低中小企業進入內銷市場的成本。
- 統籌用好現有資金渠道,支持跨境電商海外倉企業發展。發揮服務貿易創新發展引導基金作用,引導更多參與者以市場化方式支持跨境電商海外倉等相關企業發展。
- 鼓勵參與中歐班列沿線海外倉建設,積極發展「中歐班列+跨境電商+香港服務」模式。
- 支持物流企業結合跨境電商行業發展特點,加強海運、空運、鐵路、多式聯運能力建設。
- 鼓勵跨境電商海外倉企業入駐商貿物流型境外經貿合作區,用好合作區電訊、網絡、物流等配套設施與服務。
4.2建立粵港澳三地互通互認的產品標準
- 以大灣區為試點,合作發展大灣區統一產品認證和品質檢測標準,並推廣成為內地與國際認可的優質標準,滿足香港產品在大灣區內流通的需要。
- 部分相關產品可以開通綠色通道進行先行先試,讓特區政府認可檢測機構開出的證明可以直接作為產品符合內地標準的認證。
- 促進內地與香港產品雙向流動需求,並建立大灣區優質產品的推廣效應,為「走出去」擴展國際市場做準備。
4.3建設跨國供應鏈管理中心
- 利用粵港澳大灣區供應鏈整合優勢,盡量縮短和簡化供應鏈,並開發可持續供應鏈管理工具,為供應商提供培訓與交流機會,讓相關專業人士分享供應鏈上下游可持續管理的先進理念、制度及管理措施。
- 提高貿易環節智能化水平,支持香港海關建立完善「智慧海關」和加快推行「跨境一鎖計劃」、「貨物大數據先導系統」等,進一步提高香港供應鏈管理的競爭力。
4.4發掘RCEP與「一帶一路」市場發展新機遇
- 盡快制定加入RCEP的行動計劃及時間表,積極引進RCEP企業來港投資並給予政策支援,也為香港企業佈局RCEP業務提供市場資訊與配套措施。
- 與RECP、「一帶一路」企業加強互動交流,推動他們與本港高校、科研企業的科研成果相互配對,提升在創科領域的合作和市場應用。
- 為本港商會、工商專業團體及港商企業參加RECP、「一帶一路」商貿考察、外訪、展覽活動提供更多財政資助,並探討為他們在當地舉辦論壇、研討交流活動提供專門資助計劃,以「民間力量」宣傳香港,說好香港故事。
5.強化國際航空樞紐
機場三跑道系統預計在年底正式落成,機場容量將逐步增加,應趁此契機探索實施新的政策以鞏固和提升香港國際航空樞紐地位。
5.1檢視《進出口條例》
優化其中轉運相關的條款,特別是第60G章《進出口(戰略物品)規例》規定進口和出口「受管制的戰略物品」需要準備許可證,增加了中轉貨物在本港轉運的成本。建議修例放寬轉運加工的限制,允許貨物由內地經香港向外轉運途中在香港本地進行低程度的加工。
5.2開放各類客貨運航權
研究在第三跑道新容量的支撐下,策略性地適度推進各類客貨運航權開放,以全面提升香港國際航線的競爭力,為航空客貨運使用者提供更多樣的選擇,包括爭取與國家民航局、地方政府和航空公司商討開通更多香港至大灣區內地城市的航線,並考慮增加雙邊航空協定和多邊民航協定的簽署。
5.3優化跨境通關模式
- 加快推進所有香港與內地的陸路口岸實施「合作查驗,一次放行」。
- 對經陸路口岸到香港機場進行國際飛行的內地旅客,免檢入境所需的港澳通行證並提供專門接駁巴士。
- 協調香港與內地的海關、移民與檢疫部門工作時間安排,增加實施24小時通關的跨境口岸。
- 推動與內地海關合作,貨物跨境實施互通信息,互相認證,一檢通關。
- 優化現有跨境貨車政策,推進牌照、司機保險、執業資格等「軟」配套的互認互通,並考慮更廣泛應用電子鎖監管跨境貨車,降低時間成本。
5.4提升香港機場與內地的聯繫
- 積極推進「空鐵聯運」,改善西九龍高鐵站與香港機場的連通性,優化設置西九龍高鐵站專屬托運服務櫃台。
- 提前謀劃利用好港深西部鐵路,研究在欣澳站設置一條接駁線連接機場快線鐵路,實現深港機場之間的鐵路連通。
- 提供政策幫助提高東莞物流園容量,拓展貨源收集的廣度和深度。
- 優化客運碼頭「海天聯運」模式。
6.提升國際航運中心地位
香港要把握「十四五」規劃所帶來的機遇,發揮自身優勢,推動高增值航運服務業發展,進而提升香港國際航運中心的地位。
- 加大力度鼓勵在港進行船舶註冊、買賣、租賃、管理、融資、海事保險及海事仲裁等方面的服務,降低政策限制並給予相關稅務優惠,藉此推動一系列航運高增值服務在港發展。
- 考慮設立獨立的政策局或部門,處理香港港口航運發展所面對的問題,並給予相關政策、資金等各方面支持。
- 加強財政配套,支援航運物流業務,發揮香港優勢,促進港口進一步轉型。
- 與業界共同研究設立和推動航運相關指數發展。
- 進一步發展海事科技,結合研發、製造、投資、孵化等環節,在新型船舶引擎研發、減碳和智能科技應用等領域進行創新和突破。
- 積極與內地,尤其是深圳前海等地加強合作,協調大灣區港口、海運物流發展,加快推進區域標準一體化,同時與內地共同推動建設海事大學,培養和訓練航運人才。
- 推動香港與珠三角貨櫃碼頭優勢互補、合理分工,借鑑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共商、共建、共管、共享」原則,與廣東省商議選址共同籌建大灣區國際集裝箱碼頭,為香港帶來新經濟增長點,帶動區內航運服務有效發展。
7.發展醫療創新樞紐
香港擁有優秀的醫療設施和專業的醫療人才,須充分發揮香港醫療優勢,賦予私營醫療部門更強的經濟角色,從而帶動其他經濟產業發展。
7.1爭取生物樣品跨境
- 建議在河套地區作為試點,允許除大學科研用途外的生物科技企業申請生物樣品跨境,以促進生物醫藥產業鏈的開發和成長。
- 考慮建立合作機制和信息共享平台,做好樣品追蹤,例如小範圍開放允許個人患者因基因治療所必須的生物樣品跨境,在跨境過程中加強風險評估和渠道監測工作。
7.2加快設立香港藥物及醫療器械監督管理中心
香港正著手設立「香港藥物及醫療器械監督管理中心」(CMRP),須爭取加快工作推進,確保在時間表期間內完成工作,更重要是在過程中盡量爭取與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NMPA)註冊制度接軌。
7.3明確公私營醫療角色定位
- 區分公私營醫療的功能,提供足夠市場空間予私營醫療服務機構,促進公私營醫療服務之間的協調與合作,提升整體醫療水平和服務質量。
- 加強對私營醫療機構的監管,確保其服務符合標準,保障患者權益;另須強化公私營醫療機構之間的溝通機制,以促進協調和合作。
8.促進中外文化藝術交流
《十四五規劃》提到要支持香港發展成為「中外文化藝術交流中心」,香港必須充份發揮中外文化薈萃的獨特優勢,並鞏固在國際上的地位,促進文化藝術創意產業化發展。
8.1制定文化藝術產業的發展戰略
建議在現有文體旅局架構之下,設立一個具備文化發展戰略研究及政策實施監督功能的機構,對本地文化藝術產業的現狀、發展趨勢、市場需求和國際比較進行深入分析。該機構的運作模式可參考荷蘭政府設立的荷蘭文化(Dutch Culture),學習借鑒其制定文化戰略和文化遺產保護和發展的優秀經驗。
8.2實現本地文體旅產業相結合
- 鼓勵推動「藝術+科技」跨界合作及應用開發,運用科技賦能文化藝術及創意作品,創造高增值的產品和服務。特區政府和相關機構應加大對科技研發和創新的投入,以提升文化藝術和創意作品的品質和創新力。
- 聯手大灣區內地政府共同開發文體旅資訊大數據平台,集中覆蓋大灣區文化藝術及體育活動,幫助香港本地的文體旅活動帶入灣區,同時也把大灣區城市、內地其他城市的文化活動帶給香港民眾,進一步促進人文交流。
- 爭取在香港恒常舉辦大型國際性文藝節目或比賽,成為更多國際和內地知名文藝活動其中一站,並跟內地或東南亞城市做好協調,定位香港為舉辦國際大型文藝盛事的城市,引導區內代表性文藝活動在香港舉辦,吸引世界各地文藝人士和觀衆來港,鞏固香港作為國際文化交流中心的地位。
8.3針對短期來港文體人才給予特殊工作簽證
目前,在藝術、教育或體育等領域的人才若來港從事短期活動,在簽證審批方面需等待較長時間,建議特區政府可考慮優化審批流程,以提升批核效率,為更多希望來港交流的人才和機構提供便利。
9.推動教育產業發展
香港擁有出色的高等教育及中小學教育基礎,多所大學在國際高校排名中穩居世界前100名,應充分利用已有的優質教育基礎,積極推動建設國際教育樞紐,壯大教育相關產業成為本港未來經濟發展的新支柱。
9.1推動北部都會區建設「教育樞紐」
- 鼓勵香港高等院校在北部都會區建設第二校區,推動建設「教育樞紐」,配合北部都會區科技產業發展,將理學院、工學院、商學院等設置在第二校區,擴大招收本科生、碩士及博士生的容量。
- 積極配合國家科技政策與戰略,在「教育樞紐」建立和大學配套的產業企業孵化器,建設與國際合作的頂尖聯合實驗室。
- 吸引全球知名大學來港設分校,並在北部都會區的「教育樞紐」為海外高校提供亞洲校區辦學空間,吸引更多內地、東南亞以至南亞學生來港就讀。
- 在北部都會區「教育樞紐」規劃提供各類國際課程的寄宿制中小學,一方面增加寄宿制中小學建設,滿足本地家長的需求,同時也有利於滿足一系列通過人才計劃來港的高端人才子女的教育需求。
9.2增強本地高校與東盟高等院校的交流
東盟已經成為全球政治經濟格局中的新興關鍵部分,與香港的經濟貿易聯繫更加緊密。特區政府必須積極加強本港學生與東盟各國高校的交流互動,增進對東盟市場的了解,拓展新機遇。
10.完善人才引進政策
吸引高質素人才對改善本港人口結構、促進經濟持續發展有著重要意義。當局宜進一步完善人才引進政策,加強配套措施,提升香港對優質人才的吸引力。
10.1完善「高才通」政策
目前,「高才通」計劃申請者無需事先獲聘,也可申請來港,部分人士在申領計劃後亦未有留港工作。建議特區政府強化「高才通」計劃中對「高才」在本港就業的要求,並加大力度協助業界配對合適的「高才通」人才,優化對接渠道和機制,更好為來港的「高才」提供就業或創業支援。
10.2優化「一般就業政策」及「輸入內地人才計劃」
僱主在申請現有計劃必須證明受聘人擁有本港缺乏的知識技能,給予受聘人的薪酬福利亦不能低於受聘工種的市場工資水平;建議考慮放寬相關限制,受僱人的薪酬只須達到香港每月工資中位數,即可允許其獲取人才簽證。
10.3設定臨時人才補充計劃
本港不少行業面對招聘困難、季度性人才緊缺等問題,建議可研究設定臨時人才補充計劃政策,便於讓本港中小企招募臨時人手,或容許中小企申請在香港以外的辦事處員工短期來港工作,以解決人手短缺問題。當局可為臨時人才申請計劃設定留港簽證時間,避免對現行勞動市場構成影響。
10.4更好發揮香港人才服務辦公室作用
為新來港人才提供交通、住房等方面適當支援,並加強招攬人才配套措施。可參照內地城市對優質畢業生人才的住房、通勤支持政策,出台適合本港情況的實質性支援措施。
10.5優化「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
增加對資產審查的靈活性,例如容許以聯名及公司名義方式持有個人3,000萬港元資產作證明,亦不應嚴苛要求每日結餘必須有3,000萬港元資產,而可改以同等資產值的月結單作證明。
為社會民生穩定發展創造條件
11.實施進取的土地房屋政策
在本屆政府「提速、提效、提量、提質」的政策理念下,土地房屋問題取得了許多新進展。在此基礎上,當局須實施更進取的政策,建議可探討加強以下幾方面工作:
- 在新田科技城及坪輋/打鼓嶺一帶採用「片區開發」模式,通過招標,由中標者進行大範圍開發和建設。此舉能有效減輕公共財政的前期投入,並加快北部都會區新發展土地的建設速度。
- 減輕居民房屋負擔,提高住宅租金的稅項扣除額度,將目前最高扣除額100,000元提高至150,000元。
- 提升「簡約公屋」的質素,更廣泛應用組裝合成技術,並在確保合理建屋速度的情況下,進一步升級「簡約公屋」外觀設計及內部設施。
- 檢視《環境影響評估條例》中一些過時的部分,刪減重複程序,建立緊鄰區域環評報告互認機制。
- 優化公屋申請審批流程,減免非必要的手續及文件,縮短一般申請者的「公屋綜合輪候時間」。
12.完善青年培育與成長路徑
要激勵青年發展潛能,必須為青年提供更好的發展途徑,並促進與社會更緊密聯繫。建議當局從學業、就業、創業、置業、參與、成長六方面提供支持。
12.1學業
- 加強創新及科技教育,鼓勵教育機構開設多元化STEAM課程,並提供津貼資助,培養學生創新及科技思維。
- 加強職業教育,為青年提供多元化技能培訓,並推動跨境資歷互認。
- 加強國際化教育,培養青年同時具備國家及國際視野。
- 擴大資助基層青年參與交流體驗的範圍,除內地學習交流外,亦增加境外交流機會,擴闊基層青年的國際視野,加強香港作為國際聯繫人的功能。
12.2就業
- 鼓勵校企加強協作,為青年提供更多實習機會,並擴大參與內地不同省市和海外不同國家的工作實習範疇,提升青年的實踐能力。
- 增加青年在各類公共部門的實習及就業機會,吸引青年投身公共服務。
- 鼓勵非政府機構推行更具前瞻性的生涯規劃活動,當局亦可協助成立教學資源配對平台,為學生提供針對性的教育、培訓及實習選擇。
12.3創業
- 建立支援平台和共用工作空間等,提供一站式資訊、諮詢及求助服務,協助對接內地政策資源及社會網絡,拓闊青年到內地發展的機會。
- 配合創科發展,舉辦創業課程、比賽和交流活動,協助青年掌握創業技能和知識,促進創業者之間的互動和合作。
12.4置業
- 增加青年宿舍供應,為青年提供優惠和可負擔的住宿條件,有利其儲蓄以作未來置業需要。
- 推出多元化青年置業措施,參考新加坡經驗,優化房屋資助措施,使青年能及早以「家庭」單位預購居屋。
12.5社區參與
- 提供多元渠道,引導青年正面參與公共及社會事務,包括成立官方青年平台,並與非政府組織合作,提供理性的意見交流管道。
- 配合《青年發展藍圖》中對「青年」的定義,提升「青年委員自薦計劃」的年齡上限,增加委員中較年青的成員比例,讓青年群體擁有更多話語權。
- 加強支持各類青年義工活動,鼓勵青年以創新模式服務社會,擴闊不同背景青年的參與面。
12.6成長
- 在愛國主義教育框架下,增加對商會、社團、非政府組織等資助,開展各類與國家發展、傳統文化相關的交流活動,加強青年對國家認識與歸屬感。
- 支持制服團隊提供多元學習體驗,加強境外交流,培養高質量青年領袖。
- 增加資源關顧青年精神健康、培養正向思維,加強情商抗逆能力。
-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