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意見書已於2023年8月18日提交予特區政府。
香港中華總商會
2023年《施政報告》意見書
當前,香港迎來「由治及興」新階段,疫後復常亦為本港工商經濟及社會發展重新注入動力。「二十大」確立中國式現代化和高質量發展方向,更進一步為香港提供穩定發展新機遇。然而,地緣政治局勢變化、國際經貿與投資環境波動、人才短缺、消費模式轉變等,均為本港經濟復甦步伐添加隱憂,對營商環境、企業營運也帶來挑戰。
本會認為,新一份施政報告應為企業經營提供適切的財政與人力資源等政策支援,以應對經濟復常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各種變數,並進一步優化香港與內地通關往來效率,有利彼此經濟與社會民生各個環節更有效對接。當局亦要提出具針對性的「搶人才、育人才」措施,更要制訂長遠政策,聚焦如何抓緊國家「雙循環」發展帶來的龐大機遇,尤其用好香港「八大中心」功能定位與優勢,積極推動香港深化參與粵港澳大灣區、RCEP、「一帶一路」等區域合作建設,全方位增強香港各個環節的發展動能。
此外,新一份施政報告亦要在土地房屋、安老扶貧、青年發展等涉及社會民生的範疇積極投放資源,構建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讓市民安居樂業、專心拓展事業,推動經濟向前,全面提升香港整體競爭力,落實習主席對增強香港發展動能、切實排解民生憂難的期盼。
短中期支援措施
1. 為中小企業提供彈性財務支援
面對外圍環境波動、經濟復蘇緩慢、通脹及利率上升等壓力,施政報告應考慮為中小企提供靈活的財政支援,舒緩在營運上可能遇到的財務負擔:
(1) 考慮再度延長「預先批核還息不還本」計劃。
(2) 面對「請人難」的情況,不少公司只能聘用兼職人員,因而未能符合「中小企融資擔保計畫」下的「百分百擔保特惠貸款」申請條件,建議當局可再放寬及簡化相關程序。
(3) 進一步優化「中小企融資擔保計劃」,因應不同擔保產品,降低貸款利率或提供更多利息補貼,並考慮將相關擔保計劃恆常化,為中小企業提供持續和穩定支援;審批程序應盡量簡化,除必要文件外,其他程序應盡量簡化甚至省略,或容許先資助後補交。
2. 優化口岸通關便利化措施
隨著香港與內地恢復全面通關,兩地民眾經港深陸路口岸往來的旅遊、商務、民生往來等活動已顯著回升。特區政府宜積極跟內地相關部門加強溝通安排,就優化通關模式、促進人流物流更高效往來提供便利化政策措施。
2.1 取消「黑碼」健康申報安排
現時,本港市民出入境內地仍須進行俗稱「黑碼」的健康申報,為過關帶來不便,尤其對沒有智能手機的長者,因無法獲取「黑碼」,需要填寫表格,增加過關時間。即使市民擁有手機,遇上關口網絡不穩、大批旅客同時上網等情況,亦會無法取得「黑碼」,加上又要輪候健康碼閘機,也拖慢通關流程。隨著新冠疫情已受控,本會期望特區政府能與內地部門商討,爭取盡快取消「黑碼」健康申報要求,有助縮短通關時間、提升效率,相互拉動消費和投資,為推進粵港澳大灣區發展提供便利的跨境往來安排。
2.2 致力推行「兩地一檢」
現時,香港各口岸仍採用「兩地兩檢」或「一地兩檢」出入境安排。本會建議可參考澳門青茂及橫琴口岸「合作查驗、一次放行」的通關新模式,讓跨境往來人員只需要排隊和插卡一次就可完成過關。當局宜與廣東省政府探討在港深兩地現有的深圳灣、羅湖、落馬洲、蓮塘/香園圍等口岸,改裝和升級自動通關設備,實施「合作查驗,一次放行」的通關新模式,並在重建的皇崗和沙頭角口岸亦採用上述「兩地一檢」新模式,為推動粵港澳大灣區高質量融合發展、促進日後北部都會區人員返深圳提供高效便利的跨境安排。
2.3 推動港深段高鐵「地鐵化」
廣深港高鐵自2018年開通以來,成為香港往返內地最快速的陸路跨境交通工具,更整體提高了大灣區城市之間人員跨境流動性。港鐵公司與內地鐵路單位成立了專責小組研究高鐵「地鐵化」可行性方案,並為往返香港西九龍站與福田站的乘客推出「靈活行」,提供更有彈性的改票安排。然而,乘客在「靈活行」安排下,仍需根據所購買車票的指定班次和座位預留充分時間候車,並要預留至少半個多小時辦理出入境,這對本來從香港到深圳只需十幾分鐘的車程,仍然要預先規劃近整個鐘的時間,乘車體驗感和便利度並沒有實質性提升。
特區政府宜加快與內地相關部門商討配合高鐵「地鐵化」安排,例如以香港到褔田、深圳北作為試點,取消班次購票限制,加密高鐵班次,讓乘客可以如乘地鐵般隨到隨走,進一步真正提高香港與深圳段高鐵使用效率和便捷度。
3. 多管齊下,留才招優
針對本港人才外流和多個行業勞動力不足的問題,特區政府已推出高端人才通行證計劃、優化人才入境計劃和補充勞工計劃,惟入境優才留港或長期居留的比例仍然不高。本會建議應進一步優化人才培育和吸引政策。
(1) 以企業需求為導向,簡化人才申請來港工作簽證手續,放寬非本地學生的工作和入境限制,吸引更多海內外優秀人才選擇落戶香港就業和生活。
(2) 放寬大學非本地學生限額,擴大非本地生來源,並為高等教育界提供更多宿位,增強香港院校對優秀非本地學生的吸引力。
(3) 進一步推動大學校園國際化及香港教育產業多元化發展,培育具國際視的人才。
(4) 以未來北部都會區建設國際教育城為契機,鼓勵國際知名大學來港設立分校,吸引來自內地、東南亞等地區的學生,並預留土地予本地大學建設第二校區或實驗室,鼓勵本地大學擴大招生規模。
(5) 在保障本地勞工基本權益前提下,進一步放寬外勞配額,例如引入外部勞工和配額到北部都會區參與開發建設,以及將現時安老院舍輸入護理員升級為恆常化政策。
(6) 制訂長遠及清晰的人口政策,從教育、產業發展等範疇進行人力資源具體規劃。
鞏固和提升香港產業發展優勢
4. 強化香港金融中心地位
在「一國兩制」下,香港金融中心擁有作為中國離岸金融中心和國際金融中心的雙重優勢。隨著內地金融業逐漸開放,加上國際新形勢變化,香港有必要重新審視金融業務的未來發展方向,不斷與時俱進,積極創新。
4.1 助力人民幣國際化
因應「去美元化」的勢頭正在擴大,香港作為世界第三大國際金融中心和最大的人民幣離岸樞紐,應積極利用自身優勢,協助人民幣國際化提速發展。具體措施包括:
(1) 增加香港交易所雙幣交易的股票數量,讓離岸人民幣持有者有更多選擇,減低兌換貨幣產生的交易成本和匯率風險。
(2) 積極與內地監管機構協商,允許內地居民通過滬港通和深港通,以人民幣直接買賣雙幣港股,既增加港股交投量,也有助兩地股價互動和對沖。
(3) 吸引「一帶一路」沿線企業來港上市,並以人民幣掛牌交易,從而提升香港人民幣交易平台國際化發展。
(4) 與內地市場探討開通以人民幣交易的貴金屬等“期貨通”,增加香港的人民幣交易產品種類。
(5) 鼓勵大灣區城市發債主體在香港發行人民幣債券,不但促進香港離岸人民幣債券市場發展,也有助降低大灣區機構發債主體的貨幣錯配風險。
(6) 舉辦一年一度國際貨幣金融論壇,邀請國際政商界和學者探討和推動世界貨幣多元化發展,以及相關的金融安全丶利益共用丶制度保障等。
4.2 打造綠色金融中心
綠色低碳發展已經成為全球發展的主流趨勢,2019年發佈的《粵港澳大灣區規劃綱要》明確了香港作為區內綠色金融中心的定位,為香港發展綠色金融提供了強大的政策支持。香港可透過進一步豐富綠色金融產品、建立碳交易平台、推動可持續的專業服務,配合大灣區綠色金融業務發展。具體建議如下:
(1) 針對綠色技術發展初期的瓶頸問題,推出更多傾向於綠色技術的綠色證券、信貸保險服務和節能減排的投融資業務。
(2) 打造聯通粵港澳大灣區的區域碳交易中心和面向國際的碳市場香港碳交易平台。
(3) 在全球碳中和的背景下,與低碳轉型相關的專業服務需求將出現爆發式增長,相關領域包括碳核算與數據披露、氣候風險管理、低碳轉型諮詢、綠色建築諮詢、能源管理顧問、碳交易相關服務等。香港可憑藉完善的法律制度以及成熟的資本市場,將上述可持續發展專業服務,延伸至「一帶一路」國家和更廣大的國際市場。
5. 加速國際創新科技中心建設
過去一年,創新科技及工業局一直大力推動香港創新科技發展,公布《香港創新科技發展藍圖》,並通過創新及科技基金為企業和高學歷人才提供直接資助,充份體現特區政府努力改變原有思維,探索和制定更主動的產業政策。國家提出「科技自立自強」發展方向,多個創科範疇發展迅速。香港應充分考慮國家戰略需要和自身發展潛力,在相關創科領域尋求更具體參與空間,全方位加強合作,積極融入國家創科發展大局。
5.1 制定系統性產業政策
香港在集成電路、新能源和新材料、生物與醫藥技術、人工智能等方面具備一定基礎、也屬於國家重點發展的戰略性新興產業。香港可以借助國家科技發展的巨大投入和市場規模來壯大本地創科產業,既可協助國家加快在關鍵核心技術領域發展,也讓香港創科發展事半功倍。
5.2 加強跨境數據合作,推動超算中心建設
2023年6月,特區政府與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簽署了《促進粵港澳大灣區數據跨境流動的合作備忘錄》,對香港發展成國際數據港有至關重要的作用。在合作備忘錄的基礎上,建議相關機構盡快落實大灣區數據跨境流動的操作方案,具體措施包括:
(1) 以大灣區為先行先試平台,推動資料數據跨境流動,特別在生物科技、金融科技、人工智慧等領域,促進產業協同發展。
(2) 在數據有序便捷跨境操作方案上實現突破,打造大灣區內部高效、安全的數據要素流轉、儲存和使用的生態環境,以大灣區的數據內循環,帶動國家在全球數字規則制定中的競爭力和話語權。
(3) 香港目前沒有大型超算基礎設施,限制了香港在產業鏈最前端的發展空間。去年財政預算案提出研究建立「人工智能超算中心」,建議特區政府盡快探討向國家爭取,在香港部署算力樞紐和超級計算中心,帶動大灣區產業上下游投資,擴大協同效應,促進其他算力相關產業快速發展。
5.3 推動高校實驗室資源互動
香港各大高校的實驗室與海內外知名實驗室,一直擁有廣泛的人脈網絡聯繫,包括眾多專業領域的博士生和博士後人才資源。當前,香港實驗室的資源只能在香港內部運作,建議加強本港與內地大學實驗室資源互動,為科研成果轉化創造有利條件。具體可考慮:
(1) 打通香港與內地高校的實驗室資源,進行聯合培養和人才交流。
(2) 推動香港與深圳高校合作,共同設立開放式實驗室,不同於現有國家實驗室體系,採取「港校發起、政府支持,面向國際」的模式。
(3) 為推進開放式實驗室的人才流動,特區政府可以聯同深圳市政府,允許深圳和國際的人才以持有短期簽證的形式共同到香港工作。
5.4 吸引科技龍頭企業進駐
香港作為一個城市經濟體,創科要素的規模有限,僅靠本土業界難以培育具國際競爭力的大型企業。特區政府可探討採取直接批地予大型科技企業的模式,集中在北部都會區引進大規模企業進駐,帶動上下游企業,加快產業集聚,有助增加大型科創企業進駐香港的誘因,提升北部都會區的建設效率。
6. 優化香港國際貿易中心功能
在外圍經濟增長放緩、地緣政治等因素影響下,本港外貿表現持續疲弱。面對環球經貿格局轉變,香港進出口貿易功能亦需作出調整,以應對新形勢變化帶來的挑戰。新一份施政報告宜在提升香港國際貿易中心優勢提出具體支援。
6.1 加強與周邊地區合作
隨著橫琴及海南逐步實施「封關」運作,商品進入相關地區將無需繳納關稅。特區政府宜積極探討與橫琴、海南等加強互動,制訂深化合作政策,借助「零關稅」等優勢,吸引更多海內外商品與投資往來,並為開拓彼此商貿市場提供更多優惠,積極打造粵港澳大灣區與瓊港合作國際貿易平台。
面向未來,香港的貿易轉型將進一步加速,特區政府亦要推出相關政策支援措施,打造香港從一個轉口貿易中心逐步成為集各種貿易模式於一體的貿易營運和控制中心,進一步鞏固和提升香港國際貿易中心地位。
6.2 設計大灣區統一認證制度及檢測標準
香港擁有歷史悠久的本地品質認證及安全標準,但在外地的知名度相對較弱。建議當局考慮推動設立以大灣區為試點的統一認證及檢測標準,直接促進「內地 – 香港」及間接促進「內地 – 香港 – 海外」商品統一認證及流通需求,打造大灣區優質商品認證檢測平台,協助國家出口商品提高產品品質,對接國際標準,為國內產品和國外買家搭建銷售渠道。
6.3 善用香港採購和品牌溢價效應
香港的「軟實力」如影視、娛樂文化輸出,吸引了世界各地的消費者,他們均願意付出部分溢價來購買香港品牌產品。疫情影響下,線上採購、跨境電商等新經濟模式興起,為產品銷售提供了新的發展機遇。
特區政府宜擴大跨境電子商務產品的覆蓋種類,透過建立更廣闊的採購渠道,強化香港作為東亞地區商品流通的重要樞紐,推動商品經過香港企業加工、增值服務、採購的營運模式,借助香港品牌溢價效應,提高商品在國際的吸引力。
當局應善用線上、線下商貿平台,發揮香港作為亞洲展覽之都優勢,包括每年在港舉辦國際展覽會,吸引相關行業買家訪港採購,為出口商提供能接觸全球優質買家的多管道平台,將香港打造成為跨國企業理想的全球推廣合作夥伴。
7. 促進中外文化藝術交流
香港擁有中西文化薈萃的優勢和廣泛的國際網絡,亦具備世界級文化藝術設施,更長期積極舉辦世界級文化藝術盛事、與內地及海外有著頻繁的文化交流合作。特區政府應積極投放資源,打造香港成為中外文化藝術交流中心,把香港作為展示世界先進文明的窗口,亦要把中華民族優秀文化和精神傳遞出去。
7.1 加快制定文創產業發展藍圖
2023年2月成立的「文化委員會」,負責制定文藝創意產業發展藍圖、鼓勵私營市場參與推動文化藝術及創意產業發展的策略,以及推動香港與內地及海外文化藝術交流,實踐成為中外文化藝術交流中心的願景。
為加快本港文化藝術和創意產業發展藍圖的制定,做好未來發展定位,當局應設定優先發展領域,推動科技與藝術結合、開展數字媒體與文化活動交流等,例如打造適應電影業發展的市場環境,優化香港電影發展局轄下的資助計劃,簡化電影製作融資及資助計劃的申請和審評流程,推動與內地電影界加強交流合作,協助香港電影製作跳出固有文化和思維,鼓勵香港製片人結合香港視角,以不同聲音講好國家和香港發展故事。
7.2 積極發展文化旅遊
香港是舉辦文化盛事的理想地,更是內地畫廊和拍賣行推動文化藝術「走出去」的首站。香港應積極發展文化旅遊,具體措施如下:
(1) 針對不同遊客主體,推出針對性的旅遊產品,例如農曆新年時推出華人旅遊禮包、復活節和聖誕節時候推出符合西方遊客群體的推廣等。
(2) 透過社交平台和網站,採取東西方熟悉的表達方式進行旅遊文化宣傳推廣,展現香港中西方文化交匯的特色。
(3) 與內地城市及澳門攜手開拓更多不同類型的民間活動,並考慮與新加坡、韓國首爾等城市推動締結「姊妹城市」,加強對外文化交流。
7.3 完善中外文化藝術交流機制
現時,香港與內地文化交流主要集中於藝團成員或知名、傑出文藝菁英,亦沒有和海外文藝界建立制度化交流平台。建議當局可探討:
(1) 與內地區域性或全國性文藝組織搭建友好合作交流機制,定期舉辦交流活動,共同推動中華文化創新。
(2) 牽頭促進本地與海外文藝團體和機構接洽,讓本地藝術家、藝團有機會在海外開展長期的巡迴表演/駐演,助力中華文化宣傳。
7.4 聯手舉辦文體盛事,打造大灣區文化新名片
舉辦國際文藝盛事有助吸引世界各地民眾到香港,更可深入解大灣區文化發展。建議當局可研究:
(1) 爭取恆常舉辦大型國際性文藝節日或比賽,成為更多國際和內地知名文藝活動的其中一站。
(2) 跟內地和東南亞國家城市做好功能協調,定位香港為舉辦國際大型文藝盛事的城市,爭取內地和東南亞地區的代表性文藝活動在港舉辦,藉此吸引世界各地文藝人士和觀眾來港,滙聚多元文化。
(3) 與大灣區內地城市聯手舉辦不同範疇的體育競技賽事,例如與南沙合作舉辦環大灣區國際帆船賽,打造灣區城市群成為世界級文體活動集中地。
8. 強化香港國際航空樞紐功能
香港是區內重要的國際航空樞紐之一,隨著其他城市的航空業迅速發展,香港需不斷提升自身的競爭力,以確保其在國際航空業中的地位。為進一步發展香港的航空業和促進互聯互通,具體建議如下:
8.1 探討開放航權策略
香港國際機場的第三條跑道落成,將大大提升機場容量,是檢討航空政策的良好契機。建議政府檢視目前航權開放程度,探討應否進一步放寬航權限制,增加航班頻率和航線,吸引更多國際航空公司進駐香港,促進旅遊和貨物轉運,擴大機場航線網絡,提高香港的經濟競爭力。
8.2 推動大灣區跨境互聯互通
香港作為航空貨運樞紐,擁有龐大發展潛力。特區政府可透過與廣東省政府加強聯繫,建立大灣區跨境關稅同盟和簡化海關程序等措施,推動區內貨物往來便利化發展。當局亦可探討以機場作為支撐點,進一步推廣多式聯運,包括機場–機場、高鐵–機場、跨境巴士–機場等,通過過境旅客專用通道、高鐵站辦理登機及機場外行李托運等措施,鼓勵內地和國際旅客選用香港國際機場服務。
8.3 推進航空城概念發展
香港國際機場擁有高度現代化和高效率營運等優勢,能提供便捷的空中交通連接全球各地,且其物流支援配套相對完善。香港亞洲國際博覽館承載能力強、周邊商務及酒店設施逐步完善,可舉辦大型國際會議展覽活動。建議加強與旅遊業合作,積極開拓香港機場周邊的場地設施,吸引更多國際旅客和商務人士參加會議和展覽,帶動會展業發展,更可刺激旅遊和消費產業增長。
8.4 促進與航空相關新興產業發展
香港可支持航空相關的前沿尖端科技研發工作,並將科研成果融入內地航空產業鏈,帶動內地航空製造業升級。建議可爭取為中國南方的航空工程和製造業提供產業配套,包括研發、標準制定、數字化技術等領域。此外,可探討鼓勵無人機製造業、飛機租賃等周邊行業發展,進一步擴大香港航空產業的覆蓋面。
9. 鞏固國際航運中心地位
「十四五」規劃強調要提升香港國際航運中心地位,本會認為特區政府在新一份施政報告應推動香港邁向高增值海運商業服務發展,具體建議包括:
(1) 加大力度鼓勵在港進行船舶買賣、租賃、保險、海事仲裁等服務,並給予相關稅務優惠,藉此推動航運增值服務在港發展。
(2) 考慮設立獨立政策局或部門,集中處理航運中心發展相關事宜。
(3) 積極研究與內地加強海事物流合作,尤其是深圳前海等加強合作,推動海事大學,培訓海事人才。
(4) 與業界共同研究設立和推動航運相關指數發展。
(5) 進一步加強財政配套,建議特區政府投放更多財政資源,協助香港發展航運物流業務。
(6) 推動香港與珠三角貨櫃碼頭優勢互補、合理分工,借鑑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共商、共建、共管、共享」原則,與廣東省商議選址共同籌建大灣區國際集裝箱碼頭,為香港帶來新經濟增長點,帶動區內航運服務有效發展。
10. 建設區域知識產權貿易中心
「十四五」規劃支持香港發展區域知識產權貿易中心。香港在知識產權領域發展起步早、高校研發能力強,更擁有健全體系和成熟的法律制度,能為發展知識產權貿易提供有利條件。香港可在以下方面支援知識產權貿易中心的建設:
(1) 建設知識產權成果交易和信息交流平台,讓買賣雙方更有效了解相關信息並加強交流與溝通。
(2) 構建大灣區知識產權衝突協調制度,應對香港與內地法律制度差異。
(3) 培育和壯大知識產權人才庫,充分利用香港國際化商貿服務人才,培養專業技術交易中介服務隊伍。
(4) 修訂及更新與知識產權相關的法律法規,如專利條例和商標條例等,以適應新時代發展需求。
11. 明確醫療產業發展政策
香港擁有優秀的醫療設施和專業醫療人才,可以進一步發展高端醫療服務,並透過與內地醫療機構合作,提供更多醫療服務和交流機會。具體建議包括:
11.1 明確私營醫療的角色定位
(1) 區分公私營醫療功能,提供足夠市場空間予私營醫療服務機構,促進公私營醫療服務之間的協調與合作,提升整體醫療水平和服務質素。
(2) 進一步完善私營醫療商業監管,例如價格透明度、醫療事故呈報等,以配合醫療服務商業化發展模式,促進私營醫療機構之間的公平競爭,保護患者權益,提高醫療服務的透明度和品質。
11.2 規劃長遠醫護人才與科技創新
(1) 規劃長遠的醫護人才引入制度,持續向外拓寬醫療資源渠道,確保不會對本地公營醫療服務造成衝擊。
(2) 適當有序地引入醫護人才,增加醫療服務的供應,提高整體醫療水平和服務質量與穩定性,減輕醫護人員工作壓力。
(3) 推廣醫療科技創新發展,透過引進及應用虛擬醫療、遠程診斷等技術,提高醫療服務的效率和質量,促進醫療產業多元發展。
為社會民生穩定發展創造條件
12. 全方位解決土地房屋問題
解決土地房屋問題是促進社會民生穩定發展的關鍵,其中土地供應更與社會和經濟持續發展息息相關。在本屆政府推動「提速、提效、提量、提質」政策理念基礎上,本會建議可探討加強以下幾方面工作:
(1) 檢視沿用多年的土地政策,釋放多土地加以利用,並建立土地儲備,以應對社會及經濟長遠發展的土地需求。
(2) 考慮適度擴展包括交椅洲、龍鼓灘等填海規模,保障長遠土地充足供應。
(3) 重新審視整個新界土地用途規劃,成立專責部門負責制訂整體規劃、合理安排新界(包含大嶼山)的土地用途,加快改劃土地用途程序。
(4) 制定提升香港市民自置居所比率的指標,多管齊下增加在市民負擔範圍內的政府資助房屋供應,完善置業階梯。
13. 完善青年培育與成長路徑
特區政府去年公布香港首份《青年發展藍圖》,規劃長期青年發展工作,協助青年人克服「四業」(即學業、就業、創業及置業)的困難。特區政府宜加強統籌及協調工作,將每一項措施貫徹落實,定期作出檢討並不斷優化。
13.1 學業
(1) 加強資助基層青年參與實習交流,並加強職業教育,紓緩基層青年經濟壓力之餘,亦能提供多元化的技能培訓,滿足基層青年在不同行業發展的需求,增加向上流動機會。
(2) 成立教學資源對接平台,在校內增設創業課程或鼓勵教育機構開設創新創意課程,激發青年創業的興趣,以推廣創新教育,培養學生的創新思維。
13.2 就業
(1) 加強與學校和企業合作,提供青年實習和見習機會,使其具備多元技能,在就業市場上脫穎而出。
(2) 為青年提供實習機會時,可擴大與內地省市的接洽,讓擁有不同專長的青年可在內地不同城市尋找多方面的就業出路。
(3) 增加公營部門的就業機會,吸引年輕人投身公共服務,為特區政府增加年輕的公共事務領導人才。
13.3 創業
(1) 擴大青年發展基金資助金額,設立青年創業基金,引入透明度高的積分制度,確保資金能夠落實到真正有潛力和創意的青年創業項目中。
(2) 考慮到大量成功公司都是創始人在第二次或第三次創業,基金設有「兜底」部分,給創業失敗或經營不善的創業者「再來過」的動力。
(3) 建立青年創業支援平台,給予共享工作空間、孵化器、住房和公司退稅、補貼等支援,並提供一站式資訊、諮詢、法律服務、同儕交流支援服務,協助青年掌握創業技能和知識,拓闊青年赴內地發展機會。
(4) 聯合各專上院校、商界舉辦創業比賽和交流活動,促進創業者之間互動合作,激發更多青年創業熱情及個人技能。
(5) 引入創業導師制度,給予創業者與商界有識之士更多接觸和學習機會,並為青年提供創業所需支援。
13.4 置業
特區政府已擴展青年宿舍計劃,惟至今僅有一千多個宿位提供申請,難以滿足青年短期內的住房需求。此外,去年施政報告推出多項房屋計劃,卻沒有專門針對青年而設的置業計劃。本會建議:
(1) 增加青年宿舍供應量,並以青年的個人入息水平制定應繳付的租金,為無法負擔高房價的青年提供居所。
(2) 考慮推出青年置業計劃,參考現時青年的平均入息水平而制定優惠購房計劃,確保青年能擁有自己的居所,令其在香港“生根”,安居樂業。
13.5 社區參與
特區政府的首份青年藍圖,針對對象年齡層廣泛。為深入了解和有效支援不同年齡層青年的需要,本會建議:
(1) 成立官方青年平台,讓青年能以正規渠道向政府表達意見,減少青年對社會的不滿情緒,維護社會安穩。
(2) 透過平台提供更多元的就業、創業資訊,方便在青年群體中傳遞官方信息,讓青年主動參與。
(3) 借此平台讓各方持份者更容易與從事各行業或領域的青年進行聯繫,增進社會各界與年輕人的溝通和瞭解,協助青年拓寬發展方向。
14. 精準扶貧和安老政策
面對人口老化和基層貧窮等社會問題,本會建議新一份施政報告能制訂更周詳的扶貧安老政策和具體支援措施,具體包括:
(1) 為貧困兒童教育及其他相關開支提供更多援助,並加強兒童支援服務,及早介入兒童成長期間遇到的問題。
(2) 通過政、商、民合作,聚焦扶助來自弱勢社群家庭(尤其是劏房戶)的初中學生。讓扶貧政策能針對不同弱勢群組需要,發揮扶貧和脫貧效果。
(3) 加強商界及社福機構與受惠對象的「配對」,透過稅務優惠,鼓勵企業為基層人士提供就業機會及培訓。
(4) 支援商界及社福機構聘用身體機能良好的退休人士,建立長者友善職場環境,鼓勵長者助人自助。
(5) 加強與大灣區主要城市合作,推動在大灣區成立更多港式醫院、護老設施,探討興建國際級醫療護理試驗區,進一步便利北上居住養老的香港長者。
(6) 加強及完善安老配套,增撥資源加強支援安老院舍,完善規管措施,包括加強監管私營安老院舍。
(7) 提供更多財政誘因,鼓勵子女與年長父母同住,並考慮於新建公共屋邨加建安老院舍,方便基層長者與家人在同一社區生活。
-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