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參與絲綢之路經濟帶和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建設實施方案》
2016年01月27日
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主要內容包括:
a) | 加強廣州港、深圳港、珠海港、湛江港、汕頭港等港口建設,推動與港澳深度合作,共同打造世界一流粵港澳大灣區; |
b) | 舉辦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國際論壇暨國際博覽會,利用廣交會、高交會等平臺推進經貿合作。建設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推動與沿線國家的貿易合作; |
c) | 支持企業赴沿線國家投資,在現代農業、先進製造業、現代服務業和跨國經營等方面開展深度合作; |
d) | 鼓勵有條件的省內金融法人機構走出去到沿線國家投資發展,吸引沿線國家金融機構來粵設立機構,支持雙方金融機構建立溝通協調機制,開展業務合作; |
e) | 積極與沿線國家簽訂旅遊合作框架協議、旅遊合作備忘錄等整體性協議,深化旅遊業規劃和資源開放、行業監管、公共服務等領域的國際合作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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