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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
林定國談港資港法港仲裁

 
香港向來具國際優勢,若商界與法律界能攜手積極推廣“港資港法港仲裁”,將有望進一步鞏固大灣區的營商環境,助力國家涉外法治建設,並提升香港擔當亞太地區國際法律及解決爭議服務中心的地位。

 

特區政府與國家商務部於去年十月簽署CEPA服務貿易修訂協議二,涵蓋多個重要制度創新,包括新增“港資港法”、“港資港仲裁”等措施,不但為進入內地市場的港商提供便利,更為大灣區投資者提供更廣闊的法律服務選擇,鼓勵更多外商通過香港作為跳板投資大灣區,進一步鞏固香港“超級聯繫人”和“超級增值人”功能角色。律政司司長林定國早前應邀擔任“125周年會慶卓越名人交流系列”演講嘉賓,介紹“港資港法港仲裁”的相關安排,以及法律仲裁在大灣區的發展情況和合作機遇。

 

仲裁樞紐  廣受認可

林定國指出,內地最高人民法院及司法部於2月14日聯合發佈《關於充分發揮仲裁職能作用服務粵港澳大灣區高質量發展的意見》,進一步擴大“港資港法”與“港資港仲裁”的適用範圍,並提升香港企業風險管理效益。他強調,企業在港進行仲裁,可充分利用香港的商事糾紛解決機制,並認為仲裁所涉及的時間較短,仲裁程序亦可為企業提供所需的私隱保障,在香港作出的仲裁裁決更可在超過170個《承認及執行外國仲裁裁決公約》締約國強制執行,裁決債權人亦可同時向內地和香港法院申請執行裁決。
 
林定國指出,根據香港國際仲裁中心的統計,2024年該中心受理仲裁案件達352項,創下歷史新高,而提交的仲裁仍以國際案件為主,國際仲裁佔全部仲裁案件76.4%,更有近15%的案件不涉及亞洲當事人。這些仲裁案件中,涉及2020年及2022年或之後簽訂的合約分別佔65%及40%,相關數字說明香港作為國際仲裁樞紐的功能角色獲國際廣泛認可。

 

擴大影響  意義深遠

林定國強調,中央擴大“港資港法”、“港資港仲裁”適用範圍,支持香港建立國際法律服務和爭議解決中心,進一步彰顯香港國際化、高水平的普通法制度優勢,對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更有着深層次意義。
 
與會者認同進一步擴大“港資港法”、“港資港仲裁”的適用範圍,為香港法律界和港資企業帶來新的發展機遇,期望特區政府向中央爭取進一步把“港資港法”的適用範圍由深圳、珠海進一步擴展至澳門和大灣區內地其他城市,並積極加大宣傳力度,推動內地國企及東盟地區企業在與港商進行業務往來時選用香港的法律與仲裁服務。
 
林定國指出,目前深圳積極打造成為國際商事爭議解決地,而香港亦擁有國際化的仲裁優勢,不少內地仲裁機構均在香港設立分支機構。香港與深圳可攜手合作,發揮彼此優勢,促進兩地在仲裁服務加強互動合作,創造互利共贏。
 
林定國亦表示,特區政府將持續深化推進香港與東盟的經貿關係,積極推動香港成為東盟糾紛處理中心,期望工商界亦積極支持及配合特區政府工作,透過工商界的自身優勢和商業網絡,致力向外推介香港,攜手說好國家和香港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