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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見書
對《2014年僱傭(修訂)條例草案》的意見

《2014年僱傭(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

敬啓者:

對《2014年僱傭(修訂)條例草案》的意見
 

欣悉貴委員會現正就《2014年僱傭(修訂)條例草案》進行審議,本會特具專函表達對立法推行有薪侍產假的意見。

《2014年僱傭(修訂)條例草案》建議按連續性合約受僱的男士,可享最多3天侍產假,其間可領每日平均工資的八成薪金。根據政府的粗略估計,每年港人所生嬰孩平均約為4.7萬個,若給予3天男士侍產假,僱主涉及的額外開支約為1.4億元。本會認為,有關額外開支應在工商界可負擔範圍內,對勞資關係和諧亦會帶來正面影響,因此本會支持立法推行有薪侍產假。

修訂草案同時就男士侍產假制訂清晰的條文準則,如有關僱員符合法例規定的受僱期,並預先通知僱主和提交所需證明文件,便有權享有侍產假和獲付相關薪酬。草案亦建議在香港境外出生的嬰兒及非婚生嬰兒的父親,只要提交適當的證明文件,亦可享有侍產假。本會相信,清楚列明相關的條文準則,可避免在正式實施侍產假時帶來混亂和不必要的爭拗。

本會認同,推行有薪侍產假等措施將有助建立更和諧的勞資關係。本會期望,當局在推行任何勞工政策時,除為勞工提供適當的權益保障外,亦必須考慮企業和僱主的承擔能力、以及平衡工商經濟發展的影響,從而為強化勞資關係、推動社會和諧作出更大努力。

上述意見,謹供參考。

此致

《2014年僱傭(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

香港中華總商會
2014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