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華總商會
2025至2026年度財政預算案
當前國際形勢瞬息萬變,地緣政經環境等眾多不穩定因素疊加,對本港經濟以至營商前景帶來相當挑戰。財政司司長指出,2024-25年度政府財政赤字預計將在1,000億元以下,面對公共財政的挑戰,社會各界必須作出全方位應對,並抓緊機遇,全力拼經濟、謀發展,推動經濟提速向前。
本會認為,特區政府必須致力維持穩健的公共財政,恪守財政紀律和「量入為出」原則,積極控制開支增長和增加收入,確保香港有足夠能力為促進經濟建設與發展給予財政支持。
面對百年未有之大變局,新一份財政預算案亦要積極引領社會各界積極應對,主動求變,包括探討為推進「八大中心」發展、深化區域經貿合作等相關政策提供財政支援,並在招商引資、引才育才等多方面提出針對性部署,全面提升香港綜合競爭力,為本港經濟長遠發展開拓新增長點。
1.開源節流雙軌並行應對財赤
1.1精簡編制、加快數字政府建設
過去數年,政府開支大幅增長,公共財政面對沉重壓力,建議當局積極恪守審慎理財原則,進一步優化政府資源效率:
- 及時檢討及精簡現有程序,繼續推行「資源效率優化計劃」,促使各政策局及部門節省經常開支。
- 凍結公務員編制及其他合約崗位,削減公職人員薪酬及福利開支。
- 善用科技節省人手開支和行政成本,並透過政務電子化、加快數字政府建設,提升效率。
1.2嚴防基建超支
對於工程開支,建議政府優化工程項目流程,減少行政成本,並且加強管控政府基建和工程項目進度,嚴防超支。
1.3推動「公私營合作」開發建設
特區政府積極推動包括北部都會區、交椅洲人工島、公營房屋建設等多個項目規劃,涉及龐大開支,對公共財政構成壓力。本會建議採用「公私營合作模式」(Public Private Ownership, PPP),減輕財政開支負擔,提升項目管理效率:
- 參考1970年代興建沙田新市鎮的經驗,邀請私人發展商投標,參與大型開發工程項目。土地規劃由政府主導,私人發展商則配合政府要求進行開發建設,以確保符合公眾利益。
- 成立跨部門專責小組,推動及管理「公私營合作」事宜,包括建立雙向公私營合作平台,鼓勵社會各界參與公私營合作發展項目;專責小組亦負責審批工作、精簡審批程序,並監督項目執行過程。
1.4精準扶貧
加強打擊各類濫用公共資源行為,包括濫用公屋、乘車優惠等各種社會福利等,減少浪費公帑,讓資源能用得其所並投放在最需要幫助的人身上。
1.5擴闊稅基改善稅制
隨著經濟結構改變,本港長遠不能僅依賴賣地收益,必須開拓不同收入來源,支持公共開支和發展所需。當局應探討通過擴闊稅基、改革稅制、增加稅種等可行性,長遠拓寬收入來源,以支撐公共開支、促進經濟建設和社會持續發展。
1.6善用公共資產
特區政府擁有不少公共資產(例如隧道、橋樑、收費公路等基建項目),應善用相關公共資產價值,為政府帶來收益。建議當局考慮:
- 發行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s, REITs),產生投資收益。作為國際通行的配置資產,基礎設施REITs一般具有流動性較高、收益相對穩定、安全性較強等特點,一方面能推動基礎設施投融資市場化,另一方面亦有助拓寬資本投資渠道。
- 對於公私營合作項目(PPP),未來亦可考慮以REITs形式進行集資,為項目廣泛籌集資金,降低債務風險。
1.7善用發債
目前,政府的未償還債項持續處於低水平,遠低於大部分其他先進經濟體,可善用發債空間,增加政府現金流,並促進本地債券市場發展。
- 特區政府可積極研究推動發行各類政府債券,並進一步擴大現存各類債券計劃,例如綠色債券、銀色債券、基礎建設債券等範疇。此舉除有助政府融資,亦使債券成為更有效的資金融通渠道,完善香港金融體系。
- 就未來大型基建項目(例如北部都會區)及現有的過海隧道,可參考早年「五隧一橋」成功經驗,檢視及研究在現金流收入中,應用證券化方式發債融資,增加庫房收入,以紓緩財赤壓力。機管局最近進行大規模發債,沒有預留部分讓零售投資者認購,建議機管局考慮未來可預留部分予零售投資者,並增加券商及金融中介機構的參與,促進本港零售債券市場發展。
1.8善用儲備
施政報告提出,香港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正研究運用其管理的「大灣區投資基金」,與廣東省政府和其他機構合作,共同設立基金,投資於大灣區具有經濟和社會效益的項目。本會建議,特區政府配合創科發展藍圖,推動新型工業化,積極探討與大灣區內地城市合作建設及投資先進製造業產業園區,一方面完善香港創科產業鏈,另一方面為香港創造長遠投資回報。
全面提升香港綜合競爭力
二十屆三中全會支持香港建設國際高端人才集聚中心。本會認為,當中關鍵是要用好北部都會區的發展契機,提前布局與教育相關的發展規劃,積極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培育人才,推動香港發展成為國際教育樞紐,促進教育產業化發展,長遠有助提升香港綜合競爭力。具體而言有以下建議:
- 資助香港的大學在北部都會區建設第二校區,布局理學院、工學院、商學院等,提高招收本科生、碩士及博士生的容量,獲取更大發展空間。
- 爭取海外知名院校在香港設立亞洲校區,吸引內地及亞洲其他國家的留學生來港就讀。
- 在北部都會區建設寄宿制中小學,提供各類國際課程,並規劃興建寄宿學校的硬件配套,打造友好教育環境,既能更好地滿足本地家長需求,也可惠及來港新人才的子女教育,吸引國際人才留港。
- 特區政府宜與中央部門協商,爭取適度放寬現時內地戶籍居民的子女不能出外就讀中小學的限制,以北部都會區為試點,容許區內的寄宿制中小學向相關內地戶籍居民的子女進行招生。
3.建立新的「人才高地計劃」
為呼應中央要求,並配合未來「八大中心」產業發展,香港需要持續改進人口及人才政策,以應對目前人口和經濟問題,提高香港勞動力對未來產業的適配性。本會建議特區政府建立新的「人才高地計劃」,其中包括:
3.1按需求引進人才
考慮到目前「高才通」未有明確要求高端人才來港需要承擔的工作,可能造成香港實際需求和人才錯配問題,當局可探討:
- 優化目前的工作簽證與專才計劃的安排,設立新的「人才來港工作計劃」,按企業的需求引進人才,並為人才設立基本的薪酬或技能標準。
- 由僱主對外地人才作出僱傭安排,再為其向政府申請簽證,以此確保來港能夠與本地產業現況和發展目標結合。
3.2引進專業職工或人才
香港預計到2028年人力需求達到375萬,整體欠缺18萬勞動力,當中「八大中心」及九個關鍵產業均欠缺人手,熟練工人的缺口最大,約6萬人。2028年,存在高需求的職業多與高科技有關。本會建議當局針對特定需求龐大的產業準確提供更多誘因,梳理重點發展及各項專業範疇人才缺口,精準引才。
3.3優化外勞引進政策
- 放寬現行聘用外勞薪酬需要不少於行業中位數的規定及配額限制。
- 香港對於安老服務需求龐大,當局宜探討為安老院舍進一步放寬輸入外勞配額及限制,並在適當情況下將之恒常化。
- 針對特定行業(如建造業)設定最低工資定量標準,降低僱主聘用成本,並取消特定行業(如安老服務)配額限制,引進更多外勞以舒緩人手荒。
4.提速提質推展北都建設
北部都會區(北都)是香港經濟發展新引擎,施政報告明確提出要在保持公共財政穩健的前提下,加速北都建設發展。然而,目前北都內部整體基礎建設薄弱,道路基建等尚未成熟,啟動建設需投入大量資金和時間。目前,在北都連結深圳口岸區域帶已具備一定交通基建配套,可以考慮將口岸周邊區域優先發展,重點將港深口岸區打造成為北部都會區的早收項目。
- 香港應主動與深圳方面協商,推動傳統羅湖口岸優化改造,積極參與整體改造方案設計,爭取將東鐵線羅湖車站和現有口岸功能延伸到深圳一側,建構「合作查驗,一次放行」通關模式,並將舊旅檢大樓改造升級為大型商業中心,實現東鐵線、邊檢、換乘、樞紐商業無縫連接及一體化服務。
- 加強與深圳口岸、交通部門溝通,提前做好文錦渡和香園圍口岸的港深地鐵接駁工作。考慮到北都規劃對文錦渡和香園圍口岸均設計了香港鐵路連通,後續將有可能與深圳地鐵接駁,港深雙方有必要儘早做好兩地地鐵在口岸帶的溝通銜接工作。
- 運用大灣區投資基金、探索河套、北都與大灣區的投資合作機會,謀求長遠收益並提升整體資源效益。
- 推動產、學、研緊密合作,鼓勵以不同方式包括建造–營運–移交模式(Build–Operate–Transfer, BOT)促進產業園區投資,加快形成創科生態圈建設。
- 將新田科技城辦公室的租金維持在較低水平,以吸引初創企業進駐。
5.鞏固和提升香港金融服務優勢
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在配合國家金融強國建設、推進人民幣國際化和綠色金融發展方面應發揮更大的作用,進一步鞏固其作為亞洲乃至全球金融樞紐的地位,並為實現可持續發展目標作出積極貢獻。
5.1發揮香港金融服務所長,貢獻國家發展所需
5.2強化離岸人民幣業務,推動人民幣國際化
- 豐富投資產品組合,不斷創新與豐富人民幣計價的金融產品,並通過豐富包括股票、債券和外匯對沖工具等香港離岸人民幣市場的人民幣投資產品,提高國際社會持有人民幣的意願,滿足市場多元化需求。
- 積極引導大灣區內企業及機構發行離岸人民幣債券,擴大人民幣資產的國際影響力。香港作為全球最大的點心債市場,惟主要以2-3年的點心債在二級市場最為活躍,缺乏長期債,無法形成成熟的收益率曲線,當局應推動香港點心債市場積極為發行人提供5年、10年,甚至30年期等多種年期的發債選擇,讓香港點心債收益率曲線具有成熟的市場條件。
- 與全球金融機構合作,共同推動人民幣國際化戰略的實施。建議香港積極吸引世界各大離岸人民幣中心和更多持有中國債券的國家或地區央行參與,例如韓國、泰國、馬來西亞等地,將其總量龐大且足夠分散的人民幣債券作為抵押品,進行人民幣拆借交易,大大提高人民幣的全球流動性。
5.3打造綠色金融產業高地,引領可持續發展潮流
- 針對綠色技術發展初期的瓶頸問題,突出為支援環境改善、應對氣候變化和資源節約高效利用,積極開發綠色基金、綠色證券、信貸保險服務和節能減排等各類綠色投資工具和投融資業務。
- 發展綠色金融認證產業,例如研究設立港版ESG認證制度,協助內地企業作出符合國際標準的ESG匯報。
- 推動建立高效透明的碳交易市場。香港應把握雙向連通內地和海外碳市場的優勢,爭取發展成為區域碳交易中心和面向國際的自願性碳市場,協助國家摸索碳市場發展機制和逐步形成規模效應。
- 優先與大灣區其他城市攜手,形成區內統一碳市場,建設聯通大灣區的區域碳交易中心,並在此基礎上重點支援亞洲和「一帶一路」沿線地區,建設面向國際的自願性碳市場,構建全球性減排專案碳資產交易和管理中心。
- 發展專門從事可持續發展相關業務的機構,提供專業化的諮詢與服務。在「3060」碳達峰和碳中和背景下,與低碳轉型相關的專業服務需求也將出現爆發式增長,建議香港推動發展與氣候變化、低碳轉型相關的專業服務,把握機遇,佈局相關領域的發展。
6.推動河套創科樞紐對接國家戰略
當前香港在發展創科方面面臨不少挑戰,包括土地資源緊張、科技企業吸引力不足、缺乏有效的政策支持等,阻礙其在全球創新生態系統中的競爭力。為克服上述困難,並進一步鞏固香港作為全球創科中心的地位,為國家科技發展作出更大貢獻,現有以下建議:
6.1在河套先行先試,探索科技要素便利流動
- 河套創科園毗鄰港深邊境,是發揮港深優勢實現制度創新的理想地點。建議通過港深兩地園區協同發展,探索人員、資金、貨物、資訊便利流動。
- 透過一體化管理實現「跨境同區」,吸引來自內地、香港以及海外的創科企業和人才彙聚,積極對接國家科技戰略佈局。
6.2滿足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發展需求
- 在芯片設計、新能源汽車、人工智能、生物科技等領域吸引龍頭企業落戶北部都會區。
- 參考新加坡和內地城市做法,制訂專門土地批租政策並提供稅務優惠,吸引內地和國際科技龍頭企業設立研發中心。
6.3加強與深圳在創科領域合作
- 加快在北部都會區建設科研成果產業化集聚區,將科技研發和產品製造分成兩個產業鏈的不同端,北部都會區、河套合作區專注科技研發,大規模生產環節則落地在大灣區其他城市。
- 全面推進產官學研合作,實現科研成果產業化、商品化發展。
7.提升高增值航運服務發展
隨著全球貿易格局演變和新興市場崛起,香港航運業面對日益激烈的國際競爭和不斷變化的行業需求。當局需積極優化稅務政策,深化國際合作,加強人才培養與引進,推動智慧航運和綠色航運發展,以提升服務品質和效率,鞏固香港在國際航運中的地位。
7.1優化稅務政策,吸引更多航運保險與金融機構落戶
- 降低海事保險業務的稅率,鼓勵更多國際保賠協會在香港設立分公司或辦事處,助力業界開展更多承保業務。
- 為船舶租賃和融資業務提供更靈活的稅務安排,參考新加坡的海事企業免稅及扶持政策,針對合資格國際海運企業或其符合條件的航運或租賃收入,賦予長年期的優惠稅務或免稅待遇。
- 鼓勵輔助航運服務供應商的發展,提供符合條件的收入享受優惠稅率。
7.2深化與國際合作,打造國際航運服務平台
- 加強與全球航運業界的合作與交流,推動全球供應鏈管理發展。
- 通過設立專業平台,整合航運領域的船舶交易、融資、保險等資源,為全球航運企業提供一站式服,吸引更多企業在港設立國際總部或區域總部。
7.3加強人才培養與引進,提升航運專業服務水準
航運業的智能化和綠色化轉型對人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香港需要加強相關人才的培養和引進,例如,支持開設更多與綠色能源和海事保險等現代航運知識和技術相關的課程。
8.促進跨境電商發展
面對地緣政局持續緊張、全球供應鏈轉變,香港的貿易環境面對諸多挑戰,對本地企業的國際競爭力造成不少壓力。當前,發展跨境電子商貿已成為促進環球貿易增長的重要趨勢,本會提出以下建議協助推進電子商貿發展:
8.1緊貼跨境電商發展潮流
- 支持跨境電商平台建設,擴大香港公司的市場,克服地理障礙,吸引全球客戶。
- 提供數字行銷工具和信任機制,協助進出口中小企開拓電商市場,增加品牌知名度和客戶信任。
8.2善用香港採購和品牌塑造帶來的溢價效應
- 擴大跨境電子商務產品的覆蓋門類。
- 善用香港作為商品流通的渠道,積極開拓商品經過香港企業加工、增值服務、採購的空間,借助香港品牌的溢價效應提高商品的國際吸引力。
9.推動中外文化藝術交流中心建設
三中全會提出要增強文化自信,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加快適應信息技術迅猛發展新形勢,激發全民族文化創新創作活力。香港可以成為發揚傳承中華優秀文化的要地,助力發展民族文化自信。建議特區政府加大力度推動文化藝術產業發展,長遠有助提升香港綜合競爭力。
9.1加強區域聯繫
推動區域層面的文化藝術及創意產業交流。聯結大灣區城市,就場館使用、演藝博覽、藝術團體交流等方面展開合作,不僅有助促進區內文化交流和合作,還能提升香港在國際文化交流中的影響力。
9.2為文化藝術活動提供財務支援
- 鼓勵在北部都會區新發展項目內,增加文化表現藝術等建築物和場所,亦可豁免地積比。
- 政府可以通過提供稅收減免等激勵措施,鼓勵企業和個人對文化藝術活動進行資助。
- 對於贊助文化藝術活動的企業和個人,可以給予一定比例的稅收抵扣。
9.3加強國際文化藝術及創意領域交流合作
- 拓展對外文化交流管道,推動締結「姊妹城市」以加強對外文化交流。
- 鼓勵設立本地與海內外跨產業、跨界別恒常交流平台/組織。
10.進一步支持中小企業
為確保中小企能夠應對各種營運挑戰,實現升級轉型,並為應對未來經濟轉型帶來的挑戰,本會建議:
- 金管局加大力度支持中小企貸款寬鬆政策,例如優化銀行有關「部分還本」選項的彈性安排。
- 適度推進「中小企融資擔保計劃」的措施,協助中小企逐步恢復正常還款,提升中小企的競爭力和生產力。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