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殘疾人權利公約》第四、五次合併報告公眾諮詢
2026年0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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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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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殘疾人權利公約》於2008年8月31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包括香港特區)正式生效,旨在促進、保護和確保所有殘疾人士充分和平等享有一切人權和基本自由。《公約》第35條規定各締約國定期提交報告,說明為履行《公約》規定的義務而採取的措施。香港特區將就在港履行《公約》提交報告,以便納入國家即將向聯合國提交的第四、五次合併報告,並就此進行公眾諮詢,歡迎提出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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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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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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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人士或團體可在6月30日或之前經以下途徑提出意見: 郵寄: 香港添馬添美道2號政府總部西翼11樓 勞工及福利局康復分科 傳真: 2543 0486 電郵: uncrpd_consultation@lwb.gov.hk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