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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會匯報
立會匯報 - 開啟規管法幣穩定幣新時代
立法會5月21日通過《穩定幣條例草案》,《穩定幣條例》將於8月1日實施。香港由此設立規管法幣穩定幣發行人的發牌制度,以保持金融穩定,並推動金融創新,具有標誌意義。

 

穩定幣蓬勃發展 國際認同具有監管必要性

近年來,在眾多虛擬資產中,穩定幣憑藉其價格穩定性和應用場景的廣泛性,逐漸成為區塊鏈上交易的主要結算資產之一,並且增長速度驚人,其市場規模已經從2024年初的1,300億美元飆升至今年四月的2,300億美元。另外,隨着美國逐漸對穩定幣立法,有大型銀行報告預期,穩定幣市場規模在三年內將激增至二萬億美元。面對穩定幣潛在的廣大發展機遇,香港要成為全球Web3金融的領軍者,必須及時檢視法規和產品,增加競爭力。

 

何為穩定幣?實際上,穩定幣是一種藉參考某些資產(通常為法定貨幣)來維持穩定價值的虛擬資產。與央行數字貨幣不同,穩定幣可由金融機構或企業發行。由於法幣穩定幣由等值的國家法定貨幣作為儲備支持,有可能發展為普遍接受的支付媒介,因而有較大可能融入主流金融體系,有機會對貨幣及金融穩定造成較迫切風險。立法會通過《穩定幣條例草案》,對法幣穩定幣發行人設立監管制度。這與國際上對穩定幣所帶來的金融風險進行監管的潮流一致,亦是香港作為金融穩定理事會成員地區,需要落實對穩定幣的監管責任。

 

以風險為本 平衡保障公眾與穩定幣的發展

《穩定幣條例》規定任何人在香港發行法幣穩定幣,或在香港或以外宣稱發行錨定港元價值的法幣穩定幣;或向香港公眾積極推廣其穩定幣發行,均須獲取牌照。規管穩定幣的關鍵,是要盡力降低穩定幣可能存在的儲備不足、價值脫鈎和中心化的風險,以減少對傳統金融的風險外溢,切實保護公眾。《穩定幣條例》規定持牌人必須維持穩健的儲備穩定機制,確保穩定幣的儲備資產由優質和具高流動性的資產組成,並設定最低準則,訂明總值在任何時候都至少相等於流通的法幣穩定幣面額,以及作妥善分隔和保管。此外,要求法幣穩定幣持有人有權向發行人按面額贖回穩定幣,贖回要求須不附帶不合理費用及在合理時間內處理;以及訂明一系列打擊洗錢、風險管理、披露規定和審計及適當人選等要求。
 
另一方面,《穩定幣條例》設立覆核機制,任何人如因某指明決定(金融管理專員拒絕批給牌照、對牌照附加條件、撤銷牌照、暫時吊銷牌照、施加制裁等決定)而感到受屈,可將該決定轉介審裁處覆核。審裁處決定是最終決定,不可上訴,但以法律論點上訴除外。這平衡了牌照申請人的需要,有助確保法例整體的公平、公正。

 

擴展應用場景 促使香港成為數字資產中心

與時俱進的法例和完善監管機制是發展穩定幣的前提,擴展穩定幣的應用場景,以及對公眾的宣傳教育是未來工作的重點。相較於傳統支付和結算方式,穩定幣在區塊鏈上進行交易,效率、透明度更高,而且交易數據不容篡改,能夠提升支付的確定性,有機會為香港中小企帶來降低交易成本、提升資金周轉效率和拓展國際市場的全新機遇。與此同時,穩定幣作為“可編程貨幣”,能用於執行複雜的交易,可能會催生突破性的應用場景,例如在商業合約中,履行某特定的合約條件後,穩定幣自動過帳,甚至由AI進行驅動,供應鏈自動結算等。

 

金管局去年七月宣佈三個穩定幣發行人“沙盒”參與者,今年行政長官率團訪問中東,卡塔爾對香港穩定幣的發展相當感興趣。當局未來應加強宣傳並吸引更多穩定幣發行商來港,促使香港成為數字資產中心,開拓跨境結算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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