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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長專欄
會長專欄 - 為配合大灣區發展做準備

蔡冠深博士 (第50屆會長) 2018年5月

 

中總將繼續發揮商會網絡優勢與橋樑功能,全力推動粵港澳企業家、商會和工商團體加強協調合作、互補優勢,並與政府部門保持緊密溝通,反映業界訴求。

 

粵港澳大灣區議題近年備受關注,中總及本人過去亦於不同平台,就如何發揮灣區最大效益、推進產業優勢互補、強化香港在灣區發展定位和功能等宏觀政策給予意見,本欄亦多次引述相關觀點,故不再重覆。至於日後如何能協助港人和港商更有效融入大灣區市場發展,也是十分重要和切身的問題,我希望在此分享一些看法。

 

本文刊登之時,灣區具體規劃方案或已正式出台,我期待相關措施能積極考慮業界意見,讓港商能更有效參與大灣區建設、探索市場發展商機。

 

逐步實現國民待遇

在大灣區規劃正式落實執行後,首要是推動港人和港商加強與灣區進行更緊密聯繫,期望有關當局能逐步讓港人享受與內地居民同等的待遇,包括簡化在灣區就業、住屋等相關手續與安排,並研究建立兼容的電子應用支付平台,讓港人憑回鄉證也可在區內使用銀行支付與網上電子支付等服務。企業營運方面,希望當局能賦予港商優於CEPA框架的市場准入國民待遇,並進一步擴大負面清單管理安排,甚至放寬港企在某些業務的股權比例限制等,為香港工商界開拓大灣區提供全面支援。

 

粵港澳政府亦可探討進一步優化民眾往來的便利措施,例如鼓勵電訊商取消大灣區長途電話漫遊費用、爭取放寬香港私家車進入灣區的跨境牌照限制和簡化各口岸通關手續,讓區內人流、訊息流互動做到真正無縫對接。

 

推資格互認與稅務寬減

目前,大灣區存在不同的專業資格認證與考核標準,有礙跨境執業和專業人士參與灣區項目建設。建議採用“先行先試”方式,在灣區設立統一的專業資格認可標準,讓香港專業人士只要在香港取得認可專業資格及相關工作經驗,即可在大灣區開展服務。

 

當局也應研究在灣區推行“港人港稅”的可行性,減輕港人與港商的稅務負擔,例如降低港企在灣區經營所需繳納的稅率,並考慮放寬港人在內地逗留超過183日需要雙重徵稅的規定,以增加港人尤其是高端人才和工商企業在灣區工作和拓展業務的誘因。

 

積極推動商界參與

粵港澳大灣區是對內輻射珠三角和泛珠三角發展、對外連接“一帶一路”、東盟及國際市場的重要樞紐,工商各界均熱切期待參與其中。中總亦將繼續發揮商會網絡優勢與橋樑功能,全力推動粵港澳企業家、商會和工商團體加強協調合作、互補優勢,並與政府部門保持緊密溝通,反映業界訴求。

 

去年12月,本人牽頭成立“粵港澳大灣區企業家聯盟”,涵蓋200多位粵港澳三地工商界精英,冀在大灣區規劃落實後,全面加強企業與政府部門溝通對接,促進產業創新合作、扶助初創企業發展等,成為深化政商聯繫、助力大灣區建設的重要平台。

 

為讓工商界更深入了解灣區未來發展動向,中總將待具體規劃措施正式出台後,牽頭在港舉辦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論壇,邀請國家發改委及粵港澳三地統籌大灣區發展的最高層領導擔任主講嘉賓,解讀相關政策與規劃發展,並與業界共同探索灣區未來發展機遇。與此同時,海內外華商在促進內地與國際經貿聯繫一直擔當重要的推動者角色,我們亦會透過舉辦華商論壇,探討包括港商在內的海內外華商企業在大灣區和“一帶一路”建設中所能發揮的功能作用。

 

總括而言,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將是突破三地經濟發展的新亮點。粵港澳企業必須抓緊時機,積極了解和配合最新政策,深化彼此合作,共同探索大灣區發展新機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