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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
林定国谈港资港法港仲裁

 
香港向来具国际优势,若商界与法律界能携手积极推广“港资港法港仲裁”,将有望进一步巩固大湾区的营商环境,助力国家涉外法治建设,并提升香港担当亚太地区国际法律及解决争议服务中心的地位。

 

特区政府与国家商务部於去年十月签署CEPA服务贸易修订协议二,涵盖多个重要制度创新,包括新增“港资港法”、“港资港仲裁”等措施,不但為进入内地市场的港商提供便利,更為大湾区投资者提供更广阔的法律服务选择,鼓励更多外商通过香港作為跳板投资大湾区,进一步巩固香港“超级联繫人”和“超级增值人”功能角色。律政司司长林定国早前应邀担任“125周年会庆卓越名人交流系列”演讲嘉宾,介绍“港资港法港仲裁”的相关安排,以及法律仲裁在大湾区的发展情况和合作机遇。

 

仲裁枢纽  广受认可

林定国指出,内地最高人民法院及司法部於2月14日联合发佈《关於充分发挥仲裁职能作用服务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进一步扩大“港资港法”与“港资港仲裁”的适用范围,并提升香港企业风险管理效益。他强调,企业在港进行仲裁,可充分利用香港的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并认為仲裁所涉及的时间较短,仲裁程序亦可為企业提供所需的私隐保障,在香港作出的仲裁裁决更可在超过170个《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缔约国强制执行,裁决债权人亦可同时向内地和香港法院申请执行裁决。
 
林定国指出,根据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的统计,2024年该中心受理仲裁案件达352项,创下歷史新高,而提交的仲裁仍以国际案件為主,国际仲裁佔全部仲裁案件76.4%,更有近15%的案件不涉及亚洲当事人。这些仲裁案件中,涉及2020年及2022年或之后签订的合约分别佔65%及40%,相关数字说明香港作為国际仲裁枢纽的功能角色获国际广泛认可。

 

扩大影响  意义深远

林定国强调,中央扩大“港资港法”、“港资港仲裁”适用范围,支持香港建立国际法律服务和争议解决中心,进一步彰显香港国际化、高水平的普通法制度优势,对确保“一国两制”行稳致远更有着深层次意义。
 
与会者认同进一步扩大“港资港法”、“港资港仲裁”的适用范围,為香港法律界和港资企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期望特区政府向中央争取进一步把“港资港法”的适用范围由深圳、珠海进一步扩展至澳门和大湾区内地其他城市,并积极加大宣传力度,推动内地国企及东盟地区企业在与港商进行业务往来时选用香港的法律与仲裁服务。
 
林定国指出,目前深圳积极打造成為国际商事争议解决地,而香港亦拥有国际化的仲裁优势,不少内地仲裁机构均在香港设立分支机构。香港与深圳可携手合作,发挥彼此优势,促进两地在仲裁服务加强互动合作,创造互利共赢。
 
林定国亦表示,特区政府将持续深化推进香港与东盟的经贸关係,积极推动香港成為东盟纠纷处理中心,期望工商界亦积极支持及配合特区政府工作,透过工商界的自身优势和商业网络,致力向外推介香港,携手说好国家和香港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