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意见书已於2026年5月7日提交予发展局北部都会区统筹办事处。
香港中华总商会
对「為加快北部都会区发展订立专属法例」的意见
為加快北部都会区(下称「北都」)发展,发展局提出订立专属法例构思,明确就指明的六个政策范畴提出精简法定程序和便利措施建议。香港中华总商会对此表示支持,相信透过制定专属法例,有助提升政策灵活性,加快建设进度,促进產业落地发展。本会综合部份会员意见,就专属法例条文内容提出下列建议:
中总对专属法例条文的意见
- 简化规划程序為土地用途提供更大弹性
本会欢迎当局简化非保育地带的规划申请程序,将原有的「第12A条」程序改為「第16条」程序,使规划申请的审批时间缩短至两个月,有助加快土地供应及项目推进。本会认為,土地用途必须具备更大弹性,尤其适用於混合用途模式,涵盖研发、设计、小型生產等多种功能,以配合现代產业的多元化发展需求。
- 设保障机制避免土地產权争议
本会认同当局提出加快发放收地补偿,有助集中更多资源处理北都其他实质发展。然而,对於简化祖堂地收地补偿程序以加快发展进度,本会认為必须审慎处理。祖堂土地牵涉复杂的歷史、宗族及法律关係,即使註册司理在法律上具有代表权,若有祖堂成员反对,地政总署仍然不能向註册司理发放补偿,更可能引发大量内部纠纷甚至诉讼,最终反而拖慢发展,并使政府陷入私人财產争议风险之中。本会建议在推出任何简化措施前,应设立完善的保障机制,同时在赔偿机制中加入更清晰透明指引,避免个案处理不一致,影响公眾及业界对制度的信任。
- 引入专家委员会审批新技术
本会欢迎特区政府提出放宽对採用非固有建筑技术或材料的要求,即使没有证明属「特殊情况」,项目倡议人可提出变通或豁免申请,此举有助鼓励业界引入更多创新设计及外来标準。為确保审批质素,本会建议成立专家委员会或专家库,针对不同性质的材料或技术,加入由业界、专业学会及学术界就个案推荐或挑选的专家代表成员,与屋宇署及相关政府部门的代表,一同审批新技术或新材料,避免因审批人员缺乏实战经验而过於保守,从而耽误创新应用的落地。
- 检视跨境交通基建衔接与协调
在便利跨境要素流动方面,本会认為除了聚焦於人员、数据、物资及资金等「软件」要素外,当局亦要重视跨境交通基建,例如道路、桥樑设计衔接和兼容性等「硬件」配套。香港道路普遍较為狭窄,而内地路段及桥樑设计通常较為宽敞,若两地道路设施缺乏良好衔接,将直接制约產业协同发展,尤其不利於需求频繁、大型运输等行业。本会建议专属法例应明确纳入对跨境交通基建物理标準的检视与协调机制,例如将北都道路设计对接内地标準,方便大型组件或机械运输,确保「硬联通」与「软联通」同步优化。
- 釐清业务性质与利润处理
特区政府一直以多元落实模式推动北都產业发展,包括成立法定公司管理指定园区,但未有清晰说明该等公司的业务性质、是否以营利為目标、利润的归属与处理方式,以及会否对进驻的私人企业造成不当竞争等。本会认為,若法定公司同时肩负园区管理、土地开发甚至產业营运的角色,其市场定位需要审慎界定。本会建议,在立法过程中明确法定公司的营运原则、利润处理机制及与私营企业的合作与竞争规则,藉以增强市场和投资者信心。
中总对北都发展的其他建议
- 冀给予中小企更多参与空间
订立专属法例為加快北都发展迈出关键一步,而要令其发挥最大成效,本会认為必须做好相关配套措施。鉴於北都发展项目预计将以大型企业及龙头企业為主,部分具备潜力及意愿的中小企可能难以独自进场。本会建议在北都规划过程中预留一定比例用地和设施供中小企参与(例如创新產业孵化基地),并採用配对机制,為 推动大型龙头企业加强与中小企合作拓展北都项目提供诱因,发挥各自长处,形成完整的產业生态链,促进產业生态多元发展。
- 成立「北都事务办公室」
提升行政审批效率更是推动北都提速提效发展的重要一环。本会建议特区政府成立「北都事务办公室」作為日后之营运单位,负责统一协调处理企业落地后遇到的各种营运问题及跨部门审批事宜,减低企业对不确定性的担忧。该办公室拥有实权协调地政、规划、屋宇、环保、警务等不同部门及组织相关联席会议以决定一些特事特办的豁免及审批,并為各类审批设定明确时限,此举不仅提升北都建设的整体行政效率,便利企业参与北都建设,增强投资北都项目发展的信心。
总结与期望
本会支持特区政府為北都订立专属法例,有助推动加快北都发展,建议当局在立法过程中充分考虑规划程序与收地补偿的灵活性,并在审批门槛、跨境基建衔接及法定公司治理等范畴提出具体安排。本会亦希望当局积极鼓励中小企参与北都建设,并成立专责办公室统一负责处理企业的营运问题及协调跨部门工作。
长远而言,特区政府应藉着推动產业和企业善用北都优势拓展业务的契机,做好对接国家「十五五」规划的工作,包括主动透过驻内地办事处一对一接触内地龙头企业,针对性推出优惠政策以加快形成產业集群,并给予北都大学城建设广泛资源和配套支援,担当人才匯聚的引领角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