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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与「东盟」自贸协定及投资协定生效
简介 香港与「东盟」的《自由贸易协定》涉及香港和老挝、缅甸、新加坡、泰国和越南五个东盟成员国的部分已於6月11日起生效。而《投资协定》将於6月17日起生效。 《自贸协定》生效后,新加坡对所有香港原產货物实施零关税,而老挝、缅甸、泰国和越南对香港原產货物徵收的关税则会逐步减免。香港则对东盟成员国的所有原產货物给予免关税的承诺。
服务贸易方面,香港服务提供者将在广泛的服务界别,在老挝、缅甸、新加坡、泰国和越南获得具法律保障的市场准入条件,从而得享更佳的商机。双方并同意於五个重点领域,即海关业务、专业服务、中小型企业支援、贸易和物流便利化,以及电子商贸方面合作。
详情 香港与东盟於2017年年底签订《自贸协定》和《投资协定》。两份协定的文本及重点,详见香港工业贸易署网页www.tid.gov.hk/tc_chi/ita/fta/hkasean/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