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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会汇报
立会汇报 - 保社会稳定 全力抗“拉布”!

泛民议员在立法会内发起“不合作运动”,把议会推向瘫痪边缘,令社会大眾焦急。议会内必须有足以与之抗衡的力量,以保障社会稳定。

 

最近泛民议员為争取其政治诉求而肆意在立法会内发起的“不合作运动”,正不断把议会推向瘫痪边缘。政府眾多有待审批的拨款申请已经“大挤塞”,即使排期、再排期,最多只能挤上会议的议程,根本未能展开讨论,更遑论获批。这个乱局已经导致许多重要的基建工程延误,大量民生项目亦受到阻延。如果问题长期僵持不下,更会造成社会发展停滞、妨碍政府有效施政,為香港的经济及整体社会带来更多深远的负面影响。

社会大眾看到议会这个僵局都很焦急,但又爱莫能助,因為对於泛民议员来说,这个局面正中他们下怀,纵使面对千夫所指他们仍然誓不放手,当中更有人坦承他们正正是想“拖冧”政府,来胁迫当局向他们让步。

但他们的“理想”却恰恰是社会上其他人的“噩梦”!泛民议员这样行為无异“玩火”,万一立法会及特区政府真的全面瘫痪,香港进入无政府状态,推倒一切既有秩序,届时治安、法治、社会安定都会毁於一旦,天下大乱。為防事情演变至一发不可收拾的地步,立法会必须有足以与之抗衡的力量,来建立起一道有力的缓衝,以保障社会稳定,我与其他建制派的立法会同僚亦因此而被泛民议员视為“拦路虎”,但是从社会整体利益角度而言,他们骂得越兇,便证明我们做得越对。

玩忽议会宪制责任

平情而论,无论是立法会走向偏激,或是弄至这样壁垒分明,放弃对话、合作,都绝非社会之福。更何况,泛民议员现时玩忽的,正是非常严肃的议会宪制责任。

根据《基本法》第七十叁条,立法会的职能包括“(一)根据本法规定并依照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和废除法律;(二)根据政府的提案,审核、通过财政预算;(叁)批准税收和公共开支;(四)听取行政长官的施政报告并进行辩论;(五)对政府的工作提出质询”等等,这些都是涉及公眾利益的重要宪制责任,现时却竟然被泛民议员当作是胁迫政府的手段。

削弱议会功能

為求达到向政府“施压”的目的,他们提出大量琐碎无聊的修正案或动议、不断要求点算开会的议员人数、冗长发言等,以阻延会议顺利进行。有议员辩称他们“拉布”是因為政府提出的项目很具争议性,所以要用非常手段,来监督政府使用公帑。亦有议员说他们是“质询”不是“拉布”,他们只是行使议员“最基本的提案权和质询权”。但这些都是一些自欺欺人的说法,骗不到社会大眾。

亦有人说,外地议会也有“拉布”,我有两点回应。第一,外国议会不会无休止“拉布”,而且到最终都要以民意及社会的整体利益為依归。第二,外国虽有“拉布”,但亦有“剪布”机制。我并不接受只需数名议员便可藉“拉布”而瘫痪议会履行宪制职能的举措。

现时被“拉布”的议案并不限於那些具重大争议性的议案项目。这样滥用“拉布”的后果是:无论你有多麼充足的理据或独到的见解来行使你的提案权及质询权,都会被淹没在排山倒海的“拉布”动议及表决动议程序当中,根本无法进行实质的辩论。而因為缺乏实质、理性的辩论,市民根本无法得知你质疑的理据是什麼,确实反对什麼。其他议员即使有正常疑问想提出,亦会望而却步。结果令市民只听到议会内嘈吵声音,却听不到任何理性讨论,反而削弱了议会监察政府的功能。

更何况这样长年累月滥用“拉布”,社会习以為常,议会内外也不会有人认真看待你的诉求。这样的议会运作方式,试问可以為市民带来什麼好处呢?

製造危机

反而,“拉布”就已经一而再、再而叁地把社会带进危机。在近这两年,在议会审议《预算案》时,“拉布”都把香港“拉”向“财政悬崖”。社会大眾都还记得,去年的《拨款条例草案》在6月4日才获得通过,比5月中这条“死綫”延误了3个星期,临时拨款已不足支付5月后的公共开支,在社会上造成一片恐慌,政府还率先暂缓向医管局、立法会和高等院校发放6月份的拨款,要他们动用本身的储备应急,听闻医管局便曾经考虑要变卖资產来应急。今年的《预算案》很快又会提交上立法会,是否又要市民大眾“食惊风散”?

道理很简单,“拉布”这种玉石俱焚的策略,不会有赢家,只有输家。若泛民真心為香港好,不应再强“拉”社会困於死胡同,而是应悬崖勒马,重回对话正途。

如对上文内容有任何意见,欢迎向廖长江议员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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