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ading...


立会汇报
立会汇报 - 让香港重新上路

大家纵有分歧,应该同舟共济,共谋出路,而不是拆毁现有制度。

 

近年本港亦发生了数宗受社会高度关注的性侵或虐儿案件,除因有关案件暴露的人性丑恶令人髮指之外,更因受害人得到的支援非常不足,甚至迹近无助。故此,去年底立法会讨论一个有关在公营医院增设性暴力受害人及受虐儿童危机支援中心的议案时,我不但投上支持一票,而且发言促请有关方面联合对有关的支援服务作全面检讨,将心比心,以真正切合受害者的需要来完善服务,不能让这些支援只流於聊备一格的官样文章。近月香港因為一场社会简称的“修例风波”,一时间令不少人觉得颇陌生,甚至或多或少有点恐惧,因為每天不知道又会有哪一条马路、哪一个建制机关会被成千上万的示威者围堵、衝击和辱骂。立法会、政府总部、金鐘政府合署、湾仔税务大楼、入境处大楼,甚至是象徵了整个社会秩序的警察总部都先后受到衝击,以致有传媒形容香港进入了“无政府状态”;我虽然并不赞同这个描述,但如果社会的状况给予市民如此感觉、若果政府每天的运作都要围绕着示威者的怒气转,香港实在不堪设想。

 

反修例示威渗暴力

回看这场风波,它源起於社会对政府修订《逃犯条例》的建议出现严重意见分歧,支持与反对修例者僵持不下,各自积极表达诉求。遗憾的是,反对修例的示威者在6月12日围堵立法会和政府总部的示威行动变了质,有人以砖头、铁枝和铁马,使用暴力衝击警方防线。行政长官及相关官员见到事件在社会造成重大撕裂和纷争,迅速停止有关的修例工作,并且就修例工作做得不足向公眾真诚道歉。不过,反对修例者“不收货”,据报道他们大致提出了所谓“五大诉求”,并不断把行动升级,包括随意衝击目标机构,瘫痪政府部门运作等,以求迫使政府就范。

 

问题是,纵使社会是想对这些年轻人展示包容,但亦不能对他们的诉求作出毫无原则的忍让,更不能因此牺牲香港的核心价值,在法治方面妥协。

 

例如这些反对修例者要求政府明确撤销6月12日警民衝突的“暴动”定性、停止检控及释放被捕的示威者。但是政府已经澄清从未有把6月12日整个示威行动定性為“暴动”。香港司法独立,执法部门的拘捕行动、律政司的检控决定以致法庭的裁决,都要按照法律、按照证据、按照程序而行。若单凭个人或群眾的政治诉求,就可以决定某些活动是否“暴动”、某些嫌疑人要释放或撤销控罪,很明显这不是法治,而是“人治”,违反了我们的核心价值,绝不能接受。

 

年轻人伤人也伤己

反对修例者又提出要“追究开枪责任”,但是警方收到的数十宗相关投诉还正待投诉警察课跟进调查及监警会监察,如果证实有不当、滥权以及违法的地方,有关的处罚机制,以至司法程序必然会公正处理。否则未审先判,现时已经假定“开枪”就是滥权、要“追究”“黑警”,试问公正何在?大批仇警情绪高涨的示威者在6月21日还包围警察总部约16小时,违法用铁马围封各出入口,限制警务人员的行动和工作,不理警察是社会上除暴安良的最后一度防线,置社会安危於不顾,实在是非常危险的做法。

 

此外,反对修例示威又要求政府正式“撤回”有关草案,以及行政长官下台。对於前者来说,社会上确是有声音表示既然政府会让有关草案随本届立法会期完结自动失效,不妨多行一步“撤回”草案以息眾怒。问题是即使政府“撤回”了草案,会否仍然有反对修例者不满意政府随时可以再提修例?届时政府又要怎样做呢?至於后者,行政长官是具有“双首长”的重要宪制身份,既是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机关的首长,也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首长,其选举、任命、罢免都有宪制规定,说到是否“下台”是一个事关重大、严肃的决定,不应该亦不可能按照部分群眾的诉求来轻率决定。

 

息风波须放下歧见

社会大眾爱护年轻人的纯真和热诚是可以理解的。但是现时这些年轻的示威者為了向政府施压,公然正面挑战维护香港治安的警权、漠视法治和宪制,不断以身试法,伤人也伤己,不但严重影响公共秩序,更在社会上不断散播猜疑和对立。就是在不少家庭中,亦可以见到年轻人与长辈因此争执不和,实在令人十分心痛。

 

香港一直是港人引以為傲的家,我们有在世界上名列前茅的法制、自由的经济、多元包容的社会;有赖警方的努力,我们更是世界上数一数二最安全的城市之一。大家纵有分歧,应该同舟共济,共谋出路,而不是拆毁现有制度。谨此希望大家停一停、想一想,放下歧见,重建互信,让社会回復和谐,香港也可以重新上路。

 

如对上文内容有任何意见,欢迎向廖长江议员反映。
地址:香港中区立法会道1号立法会综合大楼703室
电话:2576-7121
传真:2798-8802
电邮:legco.office.liao@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