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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会汇报
立会汇报 - 须支援虐儿及性暴力案受害人

最新统计数字显示,去年本港新呈报的虐儿个案突破一千宗,创37年新高,有协助性暴力受害人的组织收到的求助个案亦按年上升,关注团体忧虑这些数字只是冰山一角。

 

近年本港亦发生了数宗受社会高度关注的性侵或虐儿案件,除因有关案件暴露的人性丑恶令人髮指之外,更因受害人得到的支援非常不足,甚至迹近无助。故此,去年底立法会讨论一个有关在公营医院增设性暴力受害人及受虐儿童危机支援中心的议案时,我不但投上支持一票,而且发言促请有关方面联合对有关的支援服务作全面检讨,将心比心,以真正切合受害者的需要来完善服务,不能让这些支援只流於聊备一格的官样文章。

 

寻求公义之路崎嶇

事实上,任何涉及暴力及虐待的罪行都是社会的毒瘤,对受害人造成身心创伤,而性暴力受害者及稚嫩儿童受的伤害尤其深刻和深远。如果施虐者是亲人,又或惨剧涉及有特别需要人士,案情便更為复杂。社会向受害者提供适切支援,协助他们度过难关及作出追究,绝对是应有之义,这不但是人与人之间应有的关爱表现,更涉及维护公义和社会治安的重大公共利益。

 

可惜放诸全球各地,这也不是易事。正因如此,控诉已发生多年性侵事件的美国“#MeToo”运动和韩国电影《无声吶喊》才会在海外备受关注。基於社会标籤、别人的眼光、对性的禁忌等,要受害人走出第一步,向第叁者啟齿和求助已需要很大勇气,随之还再要经歷法医检验、报警录取证供,以至上庭作证,把他们极為痛苦及羞辱的经歷鉅细无遗地向不同的陌生人一次又一次重复陈述、接受盘问。凡此种种,均令受害者承受极大压力,无异於二次创伤。亦因為这种种障碍,不知道有多少无辜受害人寧愿选择哑忍,让犯罪者逍遥法外。遗憾的是,这种情况同样在香港发生。

 

其实,為了保障受害人的权利,多年来本港各方已建立了一套应对的制度。社会福利署便早於十多年前推出处理性暴力个案的24小时一站式服务,尽可能同时、同步让受害人接受医护、法医检查、录取口供、社工辅导和支援服务,并与医院管理局有合作协议,在“切实可行的情况下”,在全港17间医院指定的房间提供上述一站式服务。可是,无论当局做了多少工作,最重要的问题仍是:能否真正协助受害人?

 

一站式支援多缺漏

按照警方提供的纪录,在2017年发生的65宗强姦案中,只有四宗是透过一站式服务同时接受医疗服务、法医检验及录取口供。单看这个数字,使用率无疑偏低。当局解释背后有多种原因,当中有些是可以理解,如每宗案件的情况不一、受害人的意愿不同等,因此有关服务未必会同时、同地提供。然而,有些原因则显然是有关方面根本未作妥善安排所致,例如说公立医院的病房使用情况紧张,未能即时安排房间;警方需要以录影会面方式為受害人录取口供,但医院急症室却无相关设备;部分受害人需要翻译,但未能即时安排所需翻译人员协助录取口供等。凡此种种安排不周和缺漏,令到受害人未能得不到一站式服务支援,当局、医管局等有关方面实是责无旁贷。

 

多管齐下求零受害

其实当日该项议案及修正案提出的许多建议,都颇為卑微,主要只是希望“在叁间公营医院内指定一个环境合适及私隐度高的地方设立24小时一站式危机支援中心”;希望当局妥善备存受害人在公营医院接受检查及录取口供的数字;希望相关前线人员提高处理有关个案的敏感度和技巧;及希望传译服务有统一标準等。其实这些早应实行,而即使当日议员提出的建议全部都付诸实行,仍然只算是向支援受害人多走一小步而已。

 

我期望当局更要警惕的是:要彻底打击性暴力及虐儿罪行,力求达到零受害者,必须要社会各方全心合作和积极配合,包括各方要警觉潜在个案,及早处理;社会不应戴有色眼镜看待性罪行和受害人;相关法例要适时检讨,加快与时并进;警政及司法方面在处理有关个案时,要提高敏感度,多管齐下给予受害人信心他们会受到适切保护、他们的个案会得到公平公正处理,让社会看到公义得以昭彰。

 

如对上文内容有任何意见,欢迎向廖长江议员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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