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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会汇报
立会汇报 - 必须根治拉布乱象

不健康的“拉布”乱象,已经困扰了立法会太久了,并且变本加厉,肆意扩散到议会的不同部分,窒碍议会正常运作,更破坏宪制架构平衡,令议会监察政府的职能,变成瘫痪政府施政的对抗工具,犹如我们宪制上的“癌细胞”。

 

今年《财政预算案》已经是连续第叁年无辜成為“拉布”的对象,虽然今年议员提出的3,900项修正案中,最终只有600多项获批,但是当中仍然充斥着各种无理要求,都是随意删除个别官员以至整个部门全年薪酬开支的修订,目的不外乎是令政府难堪。对这些哗眾取宠、不理后果、不具建设性的修订,我实在不能支持。

 

滥用监察政府的权力

有些议员“惯性拉布”拖延审议及通过《拨款条例草案》引发出来的严肃的、高层次的议会宪制责任的问题。《基本法》是香港特区的宪制性法律,就行政、立法关係而言,当中有关行政立法关係的条文已经设定了一个十分严谨的宪制架构,让行政机关与立法机关之间既互相制衡,亦互相配合。

 

根据《基本法》第64条:“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必须遵守法律,对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负责;执行立法会通过并已生效的法律;定期向立法会作施政报告;答覆立法会议员的质询;徵税和公共开支须经立法会批准。”

 

《基本法》第73条则载列了立法会许多重要职能,包括“ (一)根据本法规定并依照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和废除法律;(二)根据政府的提案,审核、通过财政预算;(叁)批准税收和公共开支;(四)听取行政长官的施政报告并进行辩论;(五)对政府的工作提出质询”等。

 

在这些责任当中,“审核、通过财政预算”是议会监察政府其中一项很重要的权力,亦是每年度最重要的工作之一。即使是发起“拉布”的泛民议员,都表示很重视这项立法会监察政府的权力。

 

损害宪制架构的平衡

但很可惜,这些在口头上表示的“珍惜”,在行动上却正正是在削弱议会这项重要的职权。由此而造成的破坏是极為深远,它已不止於政府拨款延迟多少天批出、“拉布”浪费了多少公帑,甚至不止於是否拖慢或瘫痪议会、政府工作这些已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比较少人谈论,但影响实在更為重大的是:这种行為正使整个议会步向自毁长城,甚至损害到《基本法》中宪制架构的平衡,整个社会都在為此付出沉重代价。

 

香港社会讲求民主、多元,崇尚理性讨论。但是年復一年,某些议员变本加厉地“拉布”,提出大量大同小异的修正案,在2013年对《拨款条例草案》共提出762项修正案;2014年倍增至1,917项,到今年再倍增至3,904项。即使这些修正案并非全数获得立法会主席批准提出,但数目仍然十分可观。

 

以今年618项获批的修正案而言,按主席估计於五月底可如期完成所有辩论及表决程序,由恢復二读至今亦拖延一个半月,单是投票已需要约17小时。加上“拉布”议员不断冗长发言及要求点算开会的议员人数,纵使发言的议员是如何有见地,批评时政是如何一针见血,发言都只会淹没在冗长发言或点人鐘声中,而难获重视。

 

瘫痪施政  纯為斗争

更令人关注的是,这种“拉布”把往日有秩序的理性辩论挤出了议事堂,令《拨款条例草案》的辩论亦相应变了质,把原本审核预算案的辩论场合,变成某些议员一面倒反政府的抗争工具。

 

进一步细看这些為“拉布”而提出的修正案,不外是谋求删除不同首长、官员以致整个部门人员的薪酬、某部门或特定政策措施的开支,受影响的包括作為香港特别行政区首长的行政长官、政务司司长、财政司司长、律政司司长和警务处,但是修订却完全没有提供后备方案。若这些修正案真的获得通过,香港届时便群龙无首,政府在政治、经济、司法、治安都缺人缺钱施政,沦為一种无政府状态,社会能够得益吗?到时又如何收拾这个乱局呢?

 

对於这些问题,有关议员都全然不管,令人怀疑他们提修正案根本不是志在争取议会通过,发言也并不是志在政府当局及社会大眾聆听;其实他们只是在利用立法会审核预算案的重要职能来达到自己的政治目的:如不能瘫痪政府施政,最少亦要在议事堂尽情谩骂官员,企图损害政府的威信。

 

骑劫议会  不做实事

这种不合作、与行政机关敌对的态度,本身毫无建设性,亦无助立法会履行审核《预算案》、监察政府的宪制职责;与《基本法》所设定的“互相制衡、互相合作”的行政立法关係,更是南辕北辙。更可悲的是,在现时的机制下,少数议员的“拉布”行动已足以绑架整个《预算案》的审议过程,令议会原本应理性讨论、监察政府开支的时候缚手缚脚。社会大眾见到立法会只是不断“拉布”、摆姿态、不做实事,实在极為无奈。

 

今年立法会主席汲取了教训,参照过往经验,為每项辩论定下了一定的辩论时数,令其他议员无需像往年一样,為了避免变相“帮手拉布”而被迫尽量不发言,情况勉强算是改善。但是“拉布”仍然是对议会履行“审核、通过《预算案》”这项重要宪制职责方面,造成严重的延缓及妨碍。

 

事实上,这种不健康的“拉布”已经困扰了议会太久了,并且随时任意扩散到议会的不同部分,犹如我们宪制上的癌细胞。如果立法会尊重议员的宪制责任,议员应该採取积极态度建设香港,我恳请各位立法会议员不分党派,同心同德,让立法会重回理性议政、监察政府的正道,方是香港社会之福。

 

如对上文内容有任何意见,欢迎向廖长江议员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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