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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会汇报
立会汇报 - 抱持开放思维 推动智慧城市

智慧城市為公眾带来实质利益,香港发展智慧城市需要各方面群策群力, 共同开发及应用科技,这是加快推动智慧城市发展步伐的唯一先决条件。

 

创新乃进步之源

创新在人类歷史中从未停止,更是人类社会赖以进步的重要因素,科技提升生產力及便利生活。近年来,区块链技术提高银行交易的安全性;更準确的医学图像有助医护人员作出适时的诊断;而识别、计算、分析及服务上前景广阔的人工智能技术,更是各国及企业积极投入研究、竞争的领域。构建智慧城市、提升资源利用率、优化城市管理、改善市民生活实属眾望所归,而取得成效的关键在於香港能否研发、拥有先进科技,以及相关科技的应用。

 

就科技而言,科研需要政府及企业大力投入。香港拥有良好的知识產权制度及科研基础,包括具世界级科研实力的大学及高质素的科研人才,但本港在科研投入方面仍然落后。虽然行政长官在《施政报告》中表明预留500亿元支援创科,以及计划在五年内将科研投入提升一倍,达致本地生產总值的1.5%,但此目标仍远低於新加坡的逾3%或深圳、韩国(4.3%)、以色列(4.2%)等地的逾4%的科研投入比率。

 

首先,非建制派指控立法会主席违反《议事规则》,但事实是立法会主席当时主持会议,不但没有违反《议事规则》,更拥有坚实的法理基础,因為立法会主席主持会议(包括在会议过程中行使和作出规管)的权力是来自《基本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终审法院及高等法院上诉庭在“梁国雄 诉 立法会主席”一案所作的判决,以及立法会的《议事规则》。

 

无惧风险 提倡科研

与此同时,企业特别是中小企在科研方面的投入亦相对较低。科研投入与任何投资一样,均会產生风险。但若因风险而畏首畏尾,不投入或少投入科研,最终只会坐吃山崩,穷途末路。关键时刻,国家出台政策,支持香港成為国际创科中心,科研资金“过河”等措施為香港科研提供新动力,亦有助培养及挽留人才,优化创科生态及建设智慧城市。

 

在拥有科研技术的前提下,科研成果能否完成中下游转化、满足市民应用需求,关乎香港落实《香港智慧城市蓝图 》的动力及能力。根据研究机构 Juniper Research 发表的《2017年全球智慧城市表现指数报告》,新加坡力压伦 敦、纽约、叁藩市及首尔,成為全球智慧城市之首,在交通、保健、公共安全和生產力四方面均有突出表现。在交 通方面,新加坡应用智能交通方案,整合网站及手机服务,更顺畅地安排交通工具及路线。在保健领域,通过数码 平台,遥控復康系统為长者提供保健服务,以及建立长者行為警示系统,当使用者出现非常态行為时会发出预警救 援。对於已逐渐步入老龄社会、公共医疗资源紧张的香港,这些措施具极大借鉴作用,亦是科技应用的典范。

 

法规配合 保障私隐

最终如发展智慧城市所应用的科技能够真正运行,在监管层面上,政府有责任在法规上科学、适当地拆墙鬆绑,釐 清法律要求。监管机构亦应抱持开放思维,务求在既有的市场生态、消费者权益及创新空间叁者之间取得合理平衡 。而随着数据的开放,流动支付、物联网的完善,以及智能產品,例如商用无人机所兴起的热潮,市民愈加关注私 隐问题。完善法例,保障私隐,作好发展智慧城市的安全配套责无旁贷。虽然香港拥有《个人资料(私隐)条例 》,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亦不时公佈指引,例如《保障、尊重个人资料 — 明智使用物联网》图鉴及《通过电子 装置进行实体追踪及监察》资料单张,解释应用物联网科技的电子装置所潜在的个人资料私隐风险,并作出相应的 私隐保障措施建议,但整体而言,相较於已於今年五月实施的欧盟《通用资料保护规则》,香港对於私隐的保障不 够严谨、全面。政府实有必要检讨和更新《个人资料(私隐)条例》,与时俱进,加强对个人资料收集、处理及使 用的规管,以减少市民对发展智慧城市而导致的私隐方面的顾虑。

 

智慧城市為公眾带来实质利益,相互连接的社群、社区,便捷、环保的社会对公眾生活素质有很大影响。香港发展智慧城市需要各方面群策群力,共同打造数位生态环境,开发科技及应用科技,这是加快推动智慧城市发展步伐的唯一先决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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