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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PA / 泛珠三角區域合作
簽證服務常見問題
產地來源證
1. 有甚麼種類之產地來源證可供申請?
本會經特區政府授權發出各種產地來源證。現時除簽發香港產地來源證外,並有加工證、CEPA產地來源證、轉口貨品證書、不過境/轉載貨品證書等多種證書之申請。本會所發出之證書均獲海外各國承認,歡迎各界人士使用。
2. 申請產地來源證需要具備甚麼資格?
凡具備有效「香港商業登記證」之商戶均可提出申請各種產地來源證。另香港產地來源證、加工證及CEPA產地來源證之申請廠號必須已在特區政府工業貿易署註冊。
3. 怎樣申請產地來源證?
各種產地來源證之申請手續,詳情請參閱「申請手續」。
4. 申請產地來源證的收費如何?
各種產地來源證之申請費用請參閱「簽證及進出口報關收費表」。
5. 應提前多少時間辦理產地來源證的申請?
產地來源證之申請一般須於載運船機公佈離港至少兩天前遞交本會,落貨後之申請需提供額外證明文件,詳情請參閱「申請手續」。
6. 怎樣辦理各類型商業文件的加簽?
辦理商業文件之加簽請參閱「加簽文件」。
電子報關
7. 怎樣辦理進出口報關?
辦理進出口報關之手續請參閱「電子貿易服務站」。
8. 何時辦理進出口報關?
根據進出口(登記)規例規定,凡將物品進口或出口的人士,除豁免報關物品外,必須在物品進口或出口14日內向海關關長遞交一份資料正確及齊備的進口或出口報關表。未能在貨物進口/出口14日內遞交所需報關表的人士,須按貨價及延遲報關日數繳交罰款。
9. 辦理進出口報關的收費如何?
進出口報關之收費詳情請參閱「簽證及進出口報關收費表」。
本會查詢方法
10. 如何聯絡我們?
查詢熱線:2526 0623
傳真:2869 6526
電郵:cgcc@cgcc.org.hk
網址:http://www.cgcc.org.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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